美國移民局(USCIS)於5/21發佈消息,部分H-1B配偶(H-4)在美申請工作許可將於5月26日正式開始。
根據移民局對H-4申請工作許可常見問題的回答,USLawChina整理編譯部分如下:
1. H-4簽證持有者從5月26日起可以提交I-765表格,申請工作許可,在許可生效後即可工作。
2. H-4簽證持有者在申請工作許可及工作期間,其配偶必須保持不間斷的H1B身份。
3. 還沒有申請H4簽證的H1B持有者配偶可以一併提交申請H4簽證的I-539表格和I-765表格,但移民局在批准I-539表格後才會開始審查I-765表格。
4. H-4簽證持有者的工作許可審查時間一般是90天左右;如果H4和配偶的H1B資格需要審查或需要更多證據支援工作許可申請,審查時間可能延長。此類工作許可不可以申請加急。
5. H4簽證持有者的工作許可名額沒有限制,拿到許可後的H4簽證持有者可以作為雇員工作,可以更換雇主,也可以“自雇”或雇用別人。只要簽證不過期、符合其他入境條件,擁有工作許可的H4簽證持有者也可以離開美國旅行並回到美國。
最後讀者應注意並非所有H-1B的配偶都可以申請工作許可在美國合法工作,以下範圍的H-1B的配偶才可以:
1. 已經獲得I-140申請批准的主申請人;或者,
2. 根據21世紀美國競爭法案延期獲得H-1B身份。
什麼是21世紀美國競爭法案?
H-1B在美國的身份有效期為六年,六年之後,H-1B必須離開美國,在境外停留一年以上才能重新申請H-1B簽證。但是根據21世紀美國競爭法案(The
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Act of 2000 as amended by
the 21st Century,
簡稱AC21法案),只要H-1B持有人在五年期滿前提出勞工證申請或I-140申請,申請未決,H-1B就可以申請六年後的延期,每次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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