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4年颁布的法令,美国州卫生部门有权每年为至多20名J-1医师提出豁免回国居住的请求,称为“康拉德计划”。许多州都制定了康拉德计划。1994年立法对州卫生部门的此项授权于2002年6 月1日终止。2002年11月通过的法律重新准予州卫生部门有提出豁免请求的权力并扩展了康拉德计划。这次立法将康拉德计划延期两年(至
持J-1签证的外籍医学院校毕业生要想通过康拉德计划获得回国居住两年规定的豁免,就必须同意在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Secretary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HHS))指定的医疗人员匮乏地区(Health Professional Shortage Area)行医至少三年,每周工作至少40小时。
新法案对J-1签证豁免计划作了若干更改:
由联邦或州政府机构为其请求豁免的J-1医师不占用H-1B配额。
各州可被豁免回国居住的30个J-1医师中,有5人可以在非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指定的地区从事医疗工作,条件是行医对象为居住在指定的医疗人员缺乏地区的患者。
在医疗人员缺乏地区工作的参加豁免计划的医生可以从事初级护理,也可以提供专业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