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1月1日起,台灣正式加入美國免簽VWP計劃(Visa Waiver Program)。
誰有資格申請根據免簽證計畫入境?
若您符合下列條件,則您有資格申請根據免簽證計畫入境:
•打算進入美國並停留90天或更短時間,從事商務、休閒活動或過境
•持有參加免簽證計畫的國家依法核發的有效護照
•透過旅遊許可電子系統取得旅遊許可
•透過免簽證計畫的簽約運輸公司抵達美國
•持有返程或續程機票或船票
•不在相鄰的領土或鄰近島嶼終止旅行,除非旅客是其中一個地區的居民
•是參加免簽證計畫國家之一的公民或國民,目前中国只有台湾地区受益于这一政策,請見USLawChina新聞《美國宣佈臺灣加入免簽證計畫 民眾赴美免簽入境》
•令執行檢查的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官員確信您有權根據免簽證計畫入境,且根據移民暨國籍法您並非不可入境。
•放棄對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官員就您入境資格做出的決定進行審查或上訴的任何權利,也放棄質疑根據免簽證計畫申請入境而導致的任何驅逐行動的權利,但根據庇護申請進行質疑者除外。
•在抵達美國時的處理期間送出生物識別碼(包括指紋及照片),就表示您再次確認放棄對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官員就您入境資格做出的決定進行審查或上訴的任何權利,也放棄質疑根據免簽證計畫申請入境而導致的任何驅逐行動的權利,但根據庇護申請進行質疑者除外。
•在申請旅遊許可後取得核准決定。
•對美國的福利、健康或安全不造成威脅。
•在以前根據免簽證計畫入境時符合所有條件。
要根據免簽證計畫(VWP)申請進入美國的國際旅客現在都比須符合更高的安全規定並且必須支付行政費用。所有符合資格而希望根據免簽證計畫進入美國的旅客都必須按照下列步驟申請許可並支付費用:
第1步:填寫申請
第2步:送出申請
第3步:記錄申請號碼
第4步:付款
第5步:檢視申請狀態
在開始申請前,請確定您持有有效的護照及信用卡。本申請僅接受以下信用卡: 萬事達卡、VISA卡、美國運通卡及Discover卡(JCB、大來卡)。
詳情請見官網或旅遊許可電子系統(ESTA)線上說明
文章來源:美國邊境保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