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LawChina最近獲悉,針對沒有合適寄宿家庭(host family)的交流訪問學生的安置問題,美國國務院、國會、美國公眾以及交流訪問委員會(the exchange community)成員齊聚完善交流訪問者計畫(Exchange Visitor Program),以確保每位參加交流訪問計畫的外籍學生有一個安全而又積極的交流經歷。國務院專注於中學生(secondary students)的交流計畫項目,以確保更好地選擇與監管寄宿家庭和交流學生、持續改善交流計畫為目的,對該計畫提出了幾點修改建議。
該修改建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寄宿家庭申請表的使用;
2) 對寄宿家庭(包括臥室、生活區、廚房、房屋之外場地)照片的要求;
3) 寄宿家庭申請推薦者是否應該包括家庭成員或者當地協調員(local coordinators),是否應該來自于學生註冊的學校;
4) 是否所有與學生直接聯繫的寄宿家庭的成人、擔保官員、受雇人員、代表者、代理人和志願者都要進行按指紋犯罪記錄背景調查(fingerprint-based criminal background);是否有必要編制背景調查的說明指南;
5) 潛在寄宿家庭的財力底線(baseline)的劃定;
6) 潛在寄宿家庭組成的限定。
據悉,此項修改建議將於09年12月23日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公佈,60天內接收各界的相關意見。USLawChina也會繼續關注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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