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证申请在PERM 施行之后,“特殊处理”的劳工证申请不光受益于PERM 快捷的审理时间,而且在招工要求上,“特殊处理”也只需要满足其原有的几项要求即可递交“特殊处理”的PERM 申请。
“特殊处理”是劳工部为高校担任教学职位的申请人提供的办理劳工证的快捷方式。要满足通过“特殊处理”办理劳工证的职位申请需要满足以下几条要求:
所申请的职位属于高校教学职位(Teaching Position)。所谓高校要求必须是能够经联邦或州政府认可,发放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所提供课程的学分可以用于获得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的高等教育机构。也就是说,各地的普通大学,社区大学都满足高校的要求。而教学职位顾名思义,即该职位必须伴随课堂教学的过程。
申请“特殊处理”的高校必须拥有一定的招聘制度和规程。其中包括,所要申请的教学职位已经在全国性的杂志上刊登过招聘广告,广告中包括所招聘职位名称,工作要求等。该职位要满足一定的工资要求。
高校必须在决定选择符合要求的外籍教职员工之后不超过18个月向劳工部递交“特殊处理”申请。同时要递交经过有雇佣权力的管理人员签字的该校招聘制度,及选择该外籍员工的理由描述。
在PERM 开始施行之后满足上述“特殊处理”要求的申请人就可以通过PERM 递交劳工证的申请,因为“特殊处理”的劳工证申请与普通劳工证申请不同,不需要证明有美国劳工可以胜任申请职位的最低要求,只要证明所选择的外籍劳工在某方面强于应聘的美国员工即可。所以“特殊处理”也相对容易申请,在通过PERM 申请时,申请的雇主也不需要递交招聘时的大量材料,即可能通过PERM 的快速审理得到最快的批准。而已经在PERM 开始实施之前递交了“特殊处理”申请的申请人,只要PERM 开始实施后如果离决定选择该教职员工之日仍不超过18个月就可以再通过PERM 再递交“特殊处理”劳工证的申请,并可以同时保留第一次申请时的排期时间(Priority 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