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美國移民局(USCIS)舉行了2014年第二次EB-5利益相關者電話會議(Stakeholder
meeting),聽取了來自30多位利益相關方對EB-5投資移民項目目前形勢和未來改革提出的意見。USLawChina整理這次會議以下幾個要點的匯總,包括此次會議中利益相關者提問並與USCIS討論的議題。
1.加急處理
EB-5申請的處理時間(Processing
Time)是被問的最多的問題。在上一次會議中USCIS聲明現在I-526和I-829的平均處理時間是11個月,這是區域中心項目和直投項目的綜合平均時間。甚至一些投資人等了近兩年的時間。因此一些相關人士建議增加“加急處理”的類別。
2.投資人申請EB-5同時申請非移民簽證
因為工作或小孩上學需要,不少投資人在提交EB-5申請時同時有其他非移民簽證如商務、學生、工作簽證,或者正在申請非移民簽證中。但是EB-5處理時間之長給這些商務及工作簽證持有者帶來了麻煩和混亂。相關人士建議應支持並允許I-526懸而未決的投資人申請其他簽證。這一點對處於最後一年的F-1學生和H-1B工作者尤其重要。
3.贖回協議
移民局應根據EB-5法規政策和判例澄清和解釋贖回協議。特別應澄清有關目前大部分區域中心使用優先股權結構融資這種方式的贖回協議。
4.大型區域中心VS 中小型企業
大型區域中心希望移民局能公佈區域中心的I-526和I-829數據,但對新加入並無多少經驗和數據的EB-5的中小型企業來說這是否促進平衡發展有待商榷。
5.
收取“重新驗證費”
一些相關人士建議收取“重新驗證費”。這筆費用將用於提高對所有EB- 5項目的審查,比如移民局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實地考察。
總結:
EB-5是為美國創造經濟利益和就業機會的重要移民項目,尤其對於中小企業意義重大;作為美國全面移民改革的一部分,EB-5投資移民項目將改革的趨勢也越來越強。而清晰性、安全性、透明性、效率性和可預測性等是EB-5投資移民改革的“重中之重”。從這兩次電話會議的討論情況來看EB-5改革將會以資金、
程序、管理等方面為主,如加強對投資人資金的來源審查、更廣泛使用電子審查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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