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8日南達科達州一牛奶及牛乳製品農場獲准成為EB-5投資區域中心項目(Regional Center, RC)。投資人向該項目投資,並於2005年9月9日遞交了I-526投資移民申請。申請時,預估該項目將創造16個直接職位,42.56個間接職位。申請經審理獲准,申請人獲得了兩年條件式投資移民身份。
2008年6月2日,投資人遞交了I-829去除條件式投資身份申請,儘管投資人對2009年2月的補件(Request for Evidence, RFE)和2010年8月的否決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都做出了回應,但移民局還是於2010年12月拒絕了投資人的I-829去除條件式投資身份申請,理由是: 1. 普通合夥人夫婦的職位不應計入直接職位; 2. 未滿足工作職位的要求,雇員中有82%不具備在美國合法工作的資格; 3. 間接職位數量的計算有問題; 4. 申請人提交了一些不真實的文件,有虛偽陳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