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與RIR的不同處
流覽次數:4663 添加時間:2005/4/13 來源:Abby Jiang
PERM勞工證申請和RIR加速申請有以下不同之處:
首先是表格,PERM的表格是ETA9089,可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RIR為ETA750A&B。
其次PERM的申請不需附上任何其他文件。
PERM勞工證申請直接經由聯邦勞工部申請。無需通過各州的勞工單位。
在2005年3月28日之前提出的勞工證申請,只要是還沒有Job Order(一般的LC) ,都可以隨時撤回,再以PERM方式提出申請,優先日期不會改變。
PERM的薪水必須與普遍工資完全一樣。
如果公司自己提出的普遍工資PWR,其條件必須合乎州勞工部的規定,而且薪水是取其一般或平均(Median) 薪水。
內部張貼的佈告(Internal Posting Notice)必須是10個營業日(Business days),而非10天。
在提出PERM之前,公司必須完成所有的招聘工作(Recruitment)。
招聘工作(Recruitment)分成專業(Professional) 與非專業兩類,其Recruitment方式各有不同。
申請PERM前,工作單(Job Order)必須已經完成。工作單本身30天,再等30天才能提出PERM的申請。
PERM的薪水在提出後不可修改。例如RIR有時即便提出申請,廣告及所有Recruitment已經完成,若是薪水沒有達到PWR,DOL可以要求公司修改ETA750上的薪水,而且不必從新再來一次Recruitment。但是因為PERM的表格直接寫上公司提供的薪水及州勞工部的普遍工資,一旦提供給申請人的薪水無法達到州勞工部的普遍工資,申請馬上就會被拒絕。
如果工作地點在偏遠地區,沒有星期天的報紙,公司必須登廣告在該區最大的報紙便可。但是如果工作地點是城市的郊區(Suburban) 的小城鎮,雖然沒有星期天的報紙,廣告必須登載該城市的星期天的報紙上。
廣告內容並不要求刊登出所有的工作描述與要求。只要廣告內容能合理的表達相關的工作描述和要求便可。基於這條規定,由於定義無法明確表達,也許會造成DOL拒絕的理由,所以廣告還應該明確列出所有的要求。
普遍工資可以重複使用,只要是相同的工作要求,公司可以在有效期內繼續使用,無需從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