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移民局公佈7月30日對移民局部分表格直接遞件(Direct Filing)的新規定。直接遞件(Direct Filing)是指申請人要根據其所居住的州或工作所在地決定合適的遞件的移民局服務中心,之後該服務中心將會發出接收通知並完成案件的審理。Bi-Specialization的程式是首先是申请人将申请递交到某个服务中心,但是由另外一个服务中心发出案件通知并且进行最后审理,现在这样的做法简化了移民局的案件处理工作。
移民局主要对以下表格实行直接递件(Direct Filing)新规定:I -129F表格(美国公民未婚夫(妻)子女K-1,K-2申请或者美国公民配偶及子女提出的K-3/K-4签证)、I-131表格 (回美证申请), I-140表格 (职业移民申请) ,I-360表格 (美亚混血儿,寡妇,鳏夫,特殊移民申请), I-485 表格(调整身份申请),I-765表格 (工作许可证申请),和I-907表格(加速申请表格). 移民局会陆续对Bi-Specialization initiative阶段其他表格使用“Direct Filing”规定。
关于129F, I-131, I-140, I-360, I-485, I-765 和 I-907直接递件(Direct Filing)的新规定自7月30日开始生效,和移民局提高申请费刚好是同一天。在递交“Direct Filing”新规定实施的前三十天内 (7月30号到8月28号), 移民局不会拒绝递交到原来的移民中心的申请。但是从8月29日开始,如果申请人没有按照Direct Filing的要求将申请递交到正确的移民中心,这些申请将会被拒绝,移民局将退还申请费,并寄送申请说明。
以下规定自2007年7月30日生效
自2007年7月30日起,I-140(同时申请I-907加速申请)和I-485(同时申请I-131, I-765)都是由申请者直接递交到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Nebraska Service Center)或者德州服务中心(Texas Service Center)
另外所有I-129F申请将根据申请者居住区域,需要递交到佛蒙特服务中心(Vermont Service Center)或者加州服务中心(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不管是申请美国公民未婚夫(妻)子女K-1,K-2申请或者美国公民配偶及子女提出的K-3/K-4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