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投資移民簽證每財政年度有10,000個名額,但從未用完過。根據最近的美國國會研究服務專題報告(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Report)顯示:申請投資移民的數額在1997年為1,316位,達到了歷史最高峰,占總數的13.6%。1997年之後幾年裏,數量顯著下降,直到2005年才上升到346位。但2004年新出臺的投資移民政策之後,申請人數有大幅上升。
從1992到2004財政年,投資管道流入美國的資金累計達到近十億,投資簽證累計6,024份。在剛開始的幾年裏,跟隨家屬比主申請人多。然而,在最後三年裏,跟隨與主申請人之間的數量接近了很多。跟隨者占投資移民的67%,而主申請人占33%。
國土安全部(DHS)分析系統的資料顯示,從1992到2006年5月這個時間跨度來看,政府收到了累計8,505份投資移民申請。在這些申請當中,通過了4,484件,3,235件被拒絕----通過率為52。7%。而且,在同一時段裏,官方收到了3,235份投資移民去除條件的申請。其中2,155件通過(通過率66.6%),剩下的910份被拒絕。
來自美國總審計局(GAO)2005年的報告列出了低申請率的重要因素,包括投資移民嚴格的申請過程和資格要求,判決官缺乏專業標準,不確定的法院宣告結果,輿論對投資移民不關注,缺乏明確的法律導向以及申請沒有及時處理。根據GAO研究表明,發給投資者的綠卡,65,345成功地去除了條件(不包括跟隨者)。
GAO估計投資者經累計投資了將近十億美元。99%的投資者基本將公司穩定在初始設立的地方。投資者的經營通常是旅館,工廠,房地產或內銷。這四種形式占了投資移民經營的61%。而且,估算投資移民的41%設立在加州。後來居上的州為馬里蘭州,亞利桑那州,佛羅里達州和維吉尼亞州,分別占11%, 8%, 7%, and 7%。
從1992到2004批准進入美國的投資移民主要來自亞洲。亞洲在這一時間占了綠卡投資者近83%,比第二大數量的地區高出了九倍多。歐洲是唯一多於4%的地區,總共占9%。在亞洲,2,323綠卡投資者來自臺灣,占了亞洲投資者近一半和世界範圍的39%。韓國和中國分別占世界範圍的14%和12%,雖然和香港加起來中國的比例增加到19%。構成亞洲三大綠卡投資者數目的國家比世界送件的四個最少的地區加起來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