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NSC在审理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I-140/EB-3)时的一些标准,供读者参考:
对于EB-3申请者来说,由于EB-3技术人员(Skilled Worker)和EB-3专业人士(professional)的配额排期一致,因此只要I-140能够获得批准,申请技术人员还是专业人士并不重要。但是在申请劳工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如果I-140申请的是EB-3专业人士,但是批准的劳工证以及外籍人士的条件只能够支持其申请EB-3技术人员。在这种情况下,NSC会批准他作为EB-3技术人员的I-140申请。
(2)相反,如果已批准的劳工证是根据EB-3专业人员标准,但申请者资历不够,只能满足技术人员的要求,NSC不会批准该外籍人士作为技术人员的I-140申请。也就是说,劳工证批准后申请I-140时,不能downgrade劳工证的标准。
同样,申请者用EB-2条件批准的劳工证同时申请EB-2 和EB-3的I-140时,如果申请者无法满足EB-2的条件,但符合EB-3时,移民局将会拒绝EB-2申请,批准EB-3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