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AC21條例,如果申請人的I-140已被批准,I-485審理未決又已經超過180天,那麼申請人可以轉換新的雇主,或工作(包括工作地點),只要新的工作是在相同或相似的職業領域,就不會影響調整身份申請。但是什麼是相同或者類似的職位,移民官审核这些职位时,有哪些标准呢?
第一, 工作职责。职位移民官将会比较劳工证中职位职责描述是否和新的工作相符
第二, 移民官会根据职衔大辞典(the Dictionary of Occupational Titles)和职业标准分类(the Standard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s codes)比较在劳工证上OES代码的异同,并且判断是否具有相似性。如果该I-140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移民官会为这两个职位指定一个代码
第三, 薪金差异。移民官将会审核劳工证中原始的薪水和现在有什么差别,尽管前后两次的薪水有所差异,也不是影响申请被否决的决定因素,还是它在移民官对申请者整个案件评估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所以当申请者更换工作时,应该慎重考虑新更换的工作和之前的工作的职位职责和描述相类似,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保证新旧工作起码要有50%相同,尽管这个不能一定确保移民局会认同新旧的工作是相同或者类似职位。所有建议申请者在更换工作时,应该咨询资深律师,以免因为职位的原因而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