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8月28日起,USCIS已经开始允许EB-3的专业人员和技术劳工使用I-140的加速申请。 EB-1, EB-2(除NIW) 申请的Premium processing也会在未来数月内开始实行。但移民局为了能够快捷灵活地处理I-140加速申请,规定下列情形不适应用加速申请:
1) 在之前一份I-140申请未决期间,提出第二份I-140申请
2) 用替代劳工证申请I-140
3) 用劳工证副本申请I-140,也就是申请时没有提供劳工局发放的劳工证原件
移民局之所以会列出这些特别情况,是因为对上述情形的I-140申请的处理比较特别,并且除了要求申请者需要提交和转寄移民局内部其他文件,还需要其提供移民局之外的机构原版资料,所以移民局不能保证在15天处理完I-140加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