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秀娟律師長期從事移民法和家事法執業,每天都會遇到客人提出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不少問題比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將這些問答整理後陸續公佈在網站,供更多讀者流覽瞭解,獲取有用的信息。通常,美國移民局對於通過親屬移民的外籍人士,會進行全面的背景調查,無論關係是否屬實還是受益人是否有犯罪記錄,這些都會影響到受益人能否成功獲得移民簽證,而對於主申請人申請外籍配偶或未婚妻的權力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這樣一類主申請人,由於過去在美國擁有特殊的犯罪記錄,因此申請外籍配偶或未婚妻的權力受到限制。在此,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總結一位客人的情形,希望能對同樣境遇的人有所啟發。
這位客人的問題:
我目前還在緩刑考驗期,因為被警察查出電腦上有未成年人不雅照片,被定為Sex Offender。我諮詢過其他律師,有些律師完全不理我,有些律師說因為我的案子涉及到《亞當沃爾什兒童保護和安全法案(Adam Walsh Child Protection and Safety Act)》,所以我沒有資格申請我的未婚妻。我很悔恨過去的錯誤,這個人生中再也抹不去的污點,但是現在希望我還能有一線機會,和我的未婚妻在一起,請問《亞當沃爾什兒童保護和安全法案》具體內容是什麽,如果限制了我的權力,那我還有這個機會嗎?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答:
《亞當沃爾什兒童保護和安全法案(簡稱AWA)》於2006年訂立,任何涉及到侵犯兒童案的犯罪人在申請外籍配偶時,都必須向移民局自動報告之前的犯罪事實,2011年3月移民局有了新的規定,凡是涉及到AWA的移民案件都需要集中到佛蒙特簽證中心審理。AWA法案目的在於保護小孩子或外籍受益人以免受到潛在犯罪行為的威脅。如果犯罪人之前有過:家暴、性侵犯未成年人、嫖雛妓、兒童色情、綁架/非法關押未成年(除家長和監護人外)、視頻監控私窺、付費色情活動和以上行為沾邊的行為都受AWA的限制。
那麼如果受到AWA的限制,是否能申請外籍未婚妻或外籍配偶以及該如何申請呢?
首先,兩種申請,一個需要遞交I-129F未婚夫妻申請,一個需要遞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I-129F表上有問到申請人的背景時,需要如實填寫過去的犯罪行為而且按照表格上的要求提供相應文件,而I-130雖然沒有相同要求需要填寫這些,但是遞交此申請也會受到該限制的。
其次,關鍵部份是需要遞交豁免,如何充分證明申請人不會對外籍受益人造成傷害。此外,可補充一些材料來證明:證明自己完成了所有的康復治療項目、主治人的推薦信或治療報告、證明自己有參加公益活動例如幫助社區的教會活動、主申請人的承諾信及親戚朋友的證明信等。雖然以上材料對於申請有所幫助,但是最關鍵的是要證明主申請人不會對受益人造成傷害,所以可以充分根據自己的個人情況來發揮,適合自己的理由。移民局還要確保的一點是,外籍受益人充分知曉主申請人之前的犯罪記錄,如果被發現受益人對其犯罪行為一無所知的話,這種情況是毫不留情被拒的。
這種特殊情況的申請還是比較困難的,所以建議有同樣困擾的人,諮詢賀秀娟律師後,再做下一步打算。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1990年起在美國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凸顯出客戶的特色,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如畫家、氣功師等。
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他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說明客戶和對方達成協定,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
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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