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類與IR類簽證比較
流覽次數:5059 添加時間:2007/8/22 來源:Sunny
對於IR-1/CR-1類簽證和K-1/K-3類簽證,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妻)或配偶常常會有很多疑慮,例如,申請哪種簽證可儘快入境美國?究竟是先結婚再申請移民還是先申請K類簽證入境美國結婚?入境是否可以攜帶子女等,此文將就從以下幾個方面給與說明:
簽證性質:
√ K-1:准移民簽證,適用于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妻);
√ K-3:准移民簽證, 適用于美國公民的配偶;
√ IR-1/CR-1:移民簽證,適用于美國公民的配偶
是否可攜帶隨從子女:
√ 三種簽證的主受益人都可攜帶21周歲以下未婚的隨從子女,前提是必須要對此子女有合法的監護權;
√ K類隨從子女的簽證自簽發起1年有效;
√ 對於CR-1/IR-1的非婚生隨從子女,要求父母必須要在子女滿18周歲之前結婚
大約所需的總處理時間:
一般情況下,
√ K-1/K-3::10-18個月;
√ IR-1/CR-1::12-24個月
相關的限制性條款:
√ K-1:一次性入境簽證(Single Entry),有效期6個月,入境90天內必須結婚;
√ K-3:多次入境簽證(Multiple Entry),有效期2年,2年內必須要申請調整身份;
√ CR-1/IR-1:若從結婚到拿到簽證不足兩年,拿到的將是條件式綠卡,在條件式綠卡到期前的90天內,當事人需提出去除條件式申請(Petition to Remove Condi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