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10月23日起,移民局全国福利中心(NBC)开始将I-129F申请(仅限于美国公民为其海外配偶申请K-3签证)转往加州服务中心(CSC)和佛蒙特服务中心(VSC),具体转到哪个服务中心将由其I-130的送件地点决定。
获得批准的I-129F申请将继续转往全国签证中心(NVC),开始领事馆作业。但I-130申请会保留在National Record Center (NRC),除非申请人在I-130表格上清楚地说明:受益人将在海外申请移民签证。I-130申请会一直保留在NRC直到受益人开始I-485调整身份申请。移民局此次流程的改变是基于大多数K-3受益人入美后选择在境内调整身份,而不是海外办理签证。如果受益人日后改变主意,希望在海外办理签证,可提交I-824申请,移民局在批准后将I-130转往全国签证中心。
此次转移属移民局内部案件转移,不会影响到任何表格申请的递交地点。因此,需要申请I-130、I-129F、I-485的人士仍可继续沿用现在的表格提交说明。受到此次转移影响的申请人将会收到全国福利中心的收据通知,告知其I-129F申请被转往的地点。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查询他们案件的审理信息:
拨打全国客服中心的电话1-800-375-5283;
登陆移民局网站的Case Status Online在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