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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移民

移民局10月4日提醒調整身份申請人在出國旅行前獲得提前離境許可
流覽次數:3819    添加時間:2006/10/6    來源:Sadie Fan

 

美国移民局于2006104发布公告,提醒那些正在申请调整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或政治庇护(asylum),或根据《尼加拉瓜调整和中美洲救济法案》(Nicaraguan Adjustment and Central American Relief Act)203部分申请救济(relief)的外籍人士,在到境外旅行前必须递交旅行文件申请表格I-131 (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获得提前离境许可(Advance Parole)

提前离境许可是在境外旅行后重返美国的准入证,以便在美国继续调整身份。在离开美国之前,外籍人士的提前离境申请必须得到批准。拥有临时保护身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的外籍人士在出国旅行前也必须申请提前离境。没有提前离境许可就到境外旅行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可能在重返美国时被拒之门外,调整身份的申请也可能被否决。申请人可以在移民局地区办事处或移民局服务中心进行申请。移民局服务中心审理申请需要35个月,各地区办事处因地而异。由于正处假期旅行旺季,移民局希望那些打算出国旅行的申请人最好提前计划好。

根据1996年的《非法移民和移民责任法案》(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在美国非法居留一段时间后离开美国的外籍人士,即使持有提前离境许可,也不能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如果非法居留时间超过180天少于1年,3年禁止入境;非法居留1年或1年以上,10年禁止入境。外籍人士在美国非法停留后离开美国,然后持提前离境许可返回,也仍然不能调整身份。

移民局要求所有调整身份或政治庇护申请未决,或根据NACARA 203申请救济的外籍人士在做任何出国旅行计划前,向移民律师或经移民上诉委员会授权的移民协助组织咨询,也可以拨打移民局全国客户服务中心的电话1-800-375-5283咨询,同时也可登陆移民局网站www.uscis.gov 获取表格和移民局关于旅行建议的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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