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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移民

結婚入美,您要選擇哪種方式?
流覽次數:4052    添加時間:2005/11/14    來源:Vivien Kwok

 

對於想與美國公民結婚,移民美國的人來說,有四種入境的選擇:持探親的B-2签证,持K-1美国公民未婚夫/妻签证,持移民签证,或是持K-3美国公民已婚配偶非移民签证。以这四种方式入美,各有何利弊呢?

首先我们看看作为美国公民的男/女朋友,用B-2签证入境美国这一途径。如果能申请到B-2签证,未尝不是一个快速有效的好方法。入境美国之后,你们可以在美国境内结婚,而结婚之后便可以进行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但因为B-2签证不能带有移民倾向,因此,很可能以此为由,否决您的签证申请。

相比之下,申请K-1签证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您可以申请K-1签证入境美国并在90天内与公民结婚。而且一旦结婚,您可以立即申请调整身份,不用再进行移民申请(I-130)。K-1签证是允许有移民倾向的,因此不会以此作为拒签的理由。而且申请K-1签证一般比申请移民之后申请K-3签证省时。但是如果90天内没有与公民结婚,那么您的签证就无效了,必须离境美国,这一点就不如B-2签证有灵活性了。

如果选择在美国境外结婚,并且进行移民申请,在获得移民签证后,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美国。对于此类移民申请的审理,一般需要3-8个月,批准之后,您需要进行领事馆操作。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您也可以直接向领事馆递交移民申请,一般来说,直接向领事馆递交移民申请会比较快。

如果您已经在境外结婚,并且也递交了移民申请,一旦收到I-797收据,您可以递交I-129F,申请以K-3身份入境美国。K-3的审理大概需要2-3个月,I-129F通过之后,您还需要继续领事馆的签证申请。如果在此期间,移民申请获得批准,那么您必须继续移民申请的领事馆操作部分,而不是K-3签证申请的程序。

由于有些人为了获得绿卡而假结婚,为了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移民局采取了条件式绿卡(conditional resident)的措施。无论您选择哪一种方式,只要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或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时,结婚尚未满2年,您获得的都将是条件式永久居民身份,在获得身份满两年的前90天内,还需要申请去除条件式。如果不能去除条件,您的绿卡也就无效了。因此,即使是真实的婚姻,也要注意婚姻真实性的证明,以免被迫天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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