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李女士從高中起就一直生活在美國,直至獲得了工程碩士學位時,南加州的一家科技公司為她提供了實習機會,並幫她申請了H-1B專業人士工作簽證。三年後,該雇主同意助她申請EB-2A具有高學歷專業人才移民,這對李女士而言,可謂美夢成真。雇主向美國勞工部(U.S.
Department of Labor,
DOL)遞交了PERM(永久勞工證)申請。兩個月內,PERM獲准;一個月後,李女士提交了I-140(職業移民申請表)和I-485(調整身份申請表)。
這時,申請遇到了論難,整個申請流程停滯。李女士收到了美國移民局(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的補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RFE)。雇主在申請文件中犯了一些錯誤,公司行政管理人員將李女士在公司的新職位描述為:自2012年以來“職位相同”,但在ETA-9089表上,詢問外籍工作者是否在相同職位上獲得任何合格的經驗時,勾選了“否”,並將她的新職位描述為“實質上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