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適用條件:
A. 在現有工作許可/工卡(EAD)到期前,已正確提交I-765延期申請,申請還在審理中(Pending),包括:
a. 2022年5月4日之前,且180天的自動延期已過期
b. 2022年5月4日之前,且180天的自動延期尚未到期
c. 2022年5月4日~2023年10月26日(含首尾兩日)
B. 在符合自動延期資格的人士列表中(詳見下附表)
*注意:
a. 現有EAD上的類別與申請收據(I-797C表)的申請類別(Class Requested)必須一致
b.
對H-4(H-1B專業工作者的配偶)、E(E-1/2條約商人投資人的配偶)或L-2(L-1跨國公司工作者的配偶)而言,還須有向雇主出示,用於I-9就業資格審查時,隨附申請收據(I-797C表)的證明身份尚在效期內的I-94表{顯示E-1S,
E-2S, E-3S或L-2S等准入類別}
6.自動延期證明 A. 2022年5月4日當日或之後提交I-765延期申請
移民局將簽發含最長540天自動延期信息的I-797C申請收據。
如果您符合資格獲得自動延期,那麼此收據連同過期的EAD,{以及H-4、E或L-2證明身份尚在效期內的I-94表(顯示E-1S, E-2S,
E-3S或L-2S等准入類別)},可作為自動延期證明。
B. 2022年5月4日前提交I-765延期申請
移民局不會簽發新的含最長540天自動延期信息的I-797C申請收據。
先前收到的含180天自動延期信息的I-797C申請收據及原先的EAD,{以及H-4、E或L-2證明身份尚在效期內的I-94表(顯示E-1S, E-2S,
E-3S或L-2S等准入類別)},可作為自動延期證明。
C. 已經提交延期申請,且常規的180天自動延期在2022年5月4日前到期
工作許可/工卡(EAD)的效期於2022年5月4日起自動恢復。
計算540天自動延期的剩餘時間,從EAD正面注明的到期日算起540天即可。
*注意:
對H-4、E或L-2,包括E-1S、E-2S、E-3S和L-2S而言,延期時間的計算,以最長540天或I-94表上的到期日較早者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