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1簽證(Alien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or
Achievement)是簽發給在科學、教育、商業、體育,或藝術、影視領域中具有傑出才能的人赴美工作的一種工作簽證,需要美國雇主提供與O-1申請人才能相符的工作。
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所的臧迪凱律師與陳婕律師和大家線上分享:O-1傑出人才工作簽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聽律師講案例學經驗 。
我們將陸續為大家推出更多精彩內容,敬請期待。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加州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學博士,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及疑難案例。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
2021年度聯絡委員會主席、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會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有長期研究和實務經驗,跨越語言和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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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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