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僑報網報導,當地時間1月9日,紐約市議會移民委員會(Committee on
Immigration)召開公聽會,就與移民相關的多項立法提案進行討論,並聽取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MOIA)及社區團體的證詞和意見。
由紐約市議員卓姆(Daniel Dromm)提出的“Int. No. 1636”法案要求建立移民事務局並廢除《紐約市憲章》(City
Charter)第18條中有關移民事務的規定。
該法案將使目前由市長領導的移民事務辦公室成為一個獨立的移民事務局。該法案將在通過後的120天生效。
市議會移民委員會主席萬齊家(Carlos Menchaca)提出兩項法案。其中,“Int. No.
1835”法案要求將針對移民事務的跨機構工作小組納入到紐約市的行政法規中,並另外擴充該工作小組。“Int. No.
1844”法案涉及移民事務辦公室的報告要求,希望擴大報告的內容,並將該報告納入紐約市的行政法規中。
市議員莫亞(Francisco Moya)提出的“Int. No. 1836”法案要求,將《紐約市憲章》和紐約市行政法規(Administrative
Code)中提及的“外國人”(alien)一詞以“非公民”(noncitizen)代替。此外,該提案也禁止紐約市其他法律文件和資料等使用“外國人”“非法外國人”或“非法移民”等詞語用來指代非公民人士。
萬齊家指出,紐約市約有320萬的居民為外國出生人口,約占全市總人口的37.1%。在特朗普政府持續推行移民高壓政策的大環境下,也更凸顯了移民事務辦公室等機構重要性。這將有利於確保移民社區獲得公平合理的教育、醫療、就業等相關服務和資源,並保證制定立法過程中具有的開放性和透明度。
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主任莫絲托菲(Bitta Mostofi)作證時表示,該機構自成立以來始終致力於捍衛移民的合法權利,確保移民群體能獲取市政資源和相關幫助。針對市議會的4項立法提案,莫絲托菲稱支持在法律等文件中使用“非公民”一詞,關於移民事務辦公室的報告要求可再與市議會討論確定細節。
此外,莫絲托菲對“Int. No. 1835”和“Int. No. 1636”法案持有疑問。她認為,關心移民事務應是整個紐約市的責任,而不應只是一個獨立的機構。
文章來源:中國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