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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物流公司經理直接申請EB-1C獲批
流覽次數:4052    添加時間:2019/3/12    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所

年份:2018
國籍:中國
受益人:常先生
公司行業:物流公司
中國公司:2006年成立,員工66人
美國公司:2015年10月在加州成立,現有員工17人
受益人職位:中國&美國公司總經理

本案難點:
• 發展前景不穩定,移民官在補件中質疑美國公司的規模和支薪能力;
• 支持材料不充分,無法準確展示公司的日常運營和員工的工作職責;
• 高管職責不突出,難以印證常先生的執行和管理職能和體現常先生對中美兩國公司的影響。
 
背景簡介:
常先生2006年在國內白手起家,創立了自己的物流公司,通過多年的辛苦打拼,如今已在4個國家(地區)擁有分部。出於對美國市場前景的看好,他決定直接辦理EB-1C綠卡前來美國幫助美國公司做大做強,進一步擴張自己的事業版圖。在朋友的力薦下,他找到了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進行付費諮詢,評估公司條件可行性,擬定申請方案,並最終委託我們為他準備EB-1C申請。然而,因為美國公司近兩年發展呈疲軟之勢,支持材料有限,導致遞交申請後收到了移民局的補件通知。臧律師團隊及時為他制定了一套補件策略,3個月內準備好補件材料,最終獲批。
 
成功關鍵:
1. 支薪能力&完善的商業計畫
經過與常先生及其公司多次的交流溝通,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的商業組同事根據客人的情況,量身打造了一份執行性強的商業計畫。計畫裡詳細分析了公司現狀,解釋了為何常先生要從母公司調派到美國公司發展,介紹了公司未來幾年的發展規劃,以及如何將這些規劃變為現實的具體方案。移民局一定要看到申請公司有能力為受益人提供一份永久性的全職工作並支付薪水。為加強支薪能力及公司其他各方面,除了提交當前的財務資料,一份完善而合理的商業計畫對於中小型公司高管申請EB-1C來說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通過遞交的商業計畫,移民官能夠更好的瞭解常先生美國公司的發展潛力和財務規劃。
 
2. 具有針對性的支援材料
以補件通知為基礎,整理支持性材料,並與律師信上的論證相結合,是案件獲批的另一大關鍵點。一般來說,移民官都會在補件通知上列出一大堆需要補充的材料,很多客人看到補件通知就心慌慌,對於如何取捨材料更是一頭霧水。因此,在準備補件材料之初,臧律師主動跟常先生討論並制定補件策略,之後再為他及公司定制了一份詳盡而可實施的文件清單,使他能夠按照清單有條理的提供相應材料,例如:移民局質疑美國公司支薪能力,我們就指導常先生整理並完善相關的財務報告和資料;移民局不清楚美國公司的日常運營和員工的工作職責,我們會指導提供員工資訊和運營流程圖。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時候移民局針對同一類別的申請案件,會使用標準的範本發出補件通知。因此,僅僅根據範本式的補件通知準備材料並不是最佳方式。臧迪凱律師團隊通常會花費數小時,針對客人情況來定制補件策略和材料清單,並非使用簡便的清單範本一概而就。
 
3. 證明高管職責
EB-1C綠卡受眾群體是傑出的跨國公司經營管理人才,因此,能否在申請中凸顯受益人的執行和管理職能成為案件獲批的決定性因素之一。我們分別協助母公司和美國公司各起草了將近20頁的雇傭信,內容包含常先生具體的日常工作職責有哪些,他的工作時間表,他手下管理的部門及員工列表等。通過詳細的雇傭信,從正面證實常先生對中美兩國公司所產生的重要影響。除此之外,我們也指導母公司和美國公司修改和完善員工給常先生的工作報告,突出了他在公司的領導地位和管理能力。

案件結果:
從2017年6月EB-1C I-140送件,到2018年4月收到補件通知,同年10月最終獲批,常先生十分感謝我們這一年半來的專業服務。收到補件通知,看到要求補充那麼多資料時,他本以為此次申請渺茫了,做好再次嘗試的準備,沒想到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憑藉專業的實力和正確的補件策略,把他的案子救活了,最終成功獲批,使他能夠早日來到美國施展自己的宏圖抱負。

律師點評:
EB-1C(I-140)當前的平均審理時間為8-10個月,申請批准後,主申請人、配偶及未滿21歲之子女即可獲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申請EB-1C職業移民,要求美國公司運營了一年以上,受益人既可以是已經在美國工作的L-1A經理,也可以是還沒來美國工作的海外公司高管。案例中的常先生就未拿過L-1A而直接申請EB-1C,最終獲得批准。如果您有意辦理L-1A或EB-1C,歡迎致電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預約諮詢服務,讓我們更好的瞭解您的情況,您也將全面清晰掌握申請的重點。我們相信,每一個案子都很重要,您的成功就是我們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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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理解EB-1C跨國公司經理/高管移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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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客戶隱私,客戶姓名為化名。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擁有EB-1A傑出人才1天獲批、美國公司0員工L-1延期、為被拒EB-1C翻案獲綠卡等眾多成功案例,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4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英文網站:
www.tsangslaw.com
中文網站:
www.tsangslaw.cn
聯繫電話:1-800-985-1234(美國專線) / 86-138-1811-4320(中國專線)
 

作者: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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