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公共事務辦公室(Office of Public Affairs)日前宣佈就美國Forever
21違反移民反歧視保護法的行為對其開罰,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以下USLawChina為您解讀這起事件的來由。
Forever 21是美國一時尚品牌,總部位於洛杉機,在美國各州及國外擁有多家連鎖店。Forever 21在招聘時,由於其中一位員工雖有工作證(EAD),但沒有永久居民身份,即我們俗稱的綠卡,而拒絕雇用這名員工。公司將綠卡作為符合工作申請的資格條件,要求有綠卡再考慮他是否可以來公司工作。
該行為違反了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
INA)中關於反移民歧視的法規規定。INA反歧視禁止雇主在審核員工就業資格時要求其他特定的文件,或基於雇員沒有公民綠卡身份,或因雇員的族裔背景而對其加以歧視。移民不公平就業待遇特別法律顧問處(Immigration-Related
Un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 OSC)負責執行該規定。
目前根據達成的和解協議,Forever 21已同意支付該名受歧視員工1705.50美元作為補發工資。同時處以280美元的民事罰款。並接受司法部門為期一年的監督。
USLawChina點評:
EAD是由移民局頒發給具有資格的外國人的工作許可證(簡稱“工作證”)。在EAD的申請過程中,提交申請的外國人既是申請人又是受益人。此外,EAD不會限制特定雇主。因此,EAD持有者可以為美國的任何雇主工作。同時,USLawChina提醒華人雇主,雇傭員工時要注意遵守反移民歧視保護法規定,避免因類似行為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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