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證(Labor Certification)與工作許可證(Employment Authority Document, EAD) 是兩個各自獨立的概念。
勞工證是由美國勞工部發放的。它是一些職業移民申請的首要條件。而且勞工證是由美國雇主為其將來的外國雇員向美國勞工部申請的。其中,美國雇主是勞工證的申請者,而外國雇員則是受益人。自2005年3月28日開始,開始實施PERM(勞工證電子申請管理系統)勞工證申請。
此外勞工證並不能賦予外籍人士在美國工作的權利,但是工作許可證卻可以。
工作許可證是由美國移民局發放給那些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士的一種允許其在美國境內工作的證件。在其申請的過程中,外籍人士是工作許可證的申請者同時也是受益人。另外,工作許可證並不限定明確的雇主。持有者可以為在美國的任何雇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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