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秀娟律師長期從事移民法和家事法執業,每天都會遇到客人提出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不少問題比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將這些問答整理後陸續公佈在網站,供更多讀者瀏覽瞭解,獲取有用的資訊。
孫讀者問:
一個國企外貿公司的朋友,十年前因公司內部矛盾捲入經濟案件中,被作為從犯判處三年緩刑(罪名是職務侵佔罪). 他女友是美國公民.請問與女友結婚,他能申請綠卡嗎?
賀秀娟律師答:
你朋友有這種刑事記錄要申請移民,需要取得豁免。你朋友可以結婚後,通過太太是美國公民的身份來辦理犯罪豁免,但此類申請要求滿足extreme hardship(極端困境),相關信息請見:http://www.jessieholawfirm.com/lwView.asp?xw_id=304
是否構成極大困境,豁免成功性有多大,我們需要看你朋友的法院判決,瞭解夫妻的工作、經濟、家庭等具體情況。豁免的辦理比較複雜且有難度,建議你朋友先向賀律師諮詢,瞭解清楚後,再確定要如何準備及辦理他的移民。諮詢服務:http://www.jessieholawfirm.com/ffzx.asp?fw_id=22
張讀者問:
我老公的姐姐在2001年6月申請我老公移民美國,大概排期在明年,他姐姐沒有同時申請我和小孩,請問到時我和孩子能否一起移民美國?我的老公在美國已經滯留好幾年了,如果和我現在離婚是否就拿不到綠卡?
賀秀娟律師答:
你好!
如果當初申請時,沒有申請你和孩子作為隨從受益人的話,你必須通過增加受益人使你和孩子受益于移民。但是,如果你現在和你的丈夫離婚,你就不可能拿到綠卡,因為你不再屬於隨從受益人(主受益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而且小孩也只有監護權屬于你丈夫,才可以跟隨你丈夫移民。
而且,你說你的丈夫已經在美國滯留好幾年了,如果他是非法停留在美國,那麼他將沒有申請調整身份的資格,而且離開美國後會有不准入境的限制,如果在美國非法停留180天以上一年以下,會被禁止入境美國3年;如果在美國境內非法停留一年以上,會被禁止入境美國10年。但是,如果符合一定的條件,你的丈夫也可以通過申請非法停留豁免得到移民資格。
您可以選擇我們的服務:
移民面談被拒之豁免申請:http://www.jessieholawfirm.com/fwYmf.asp?fw_id=22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1990年起在美國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凸顯出客戶的特色,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如畫家、氣功師等。
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 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它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説明客戶和對方達成協議,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
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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