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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學生的任選實習(OPT)期間能否自主創業(self-employment)?
流覽次數:6141    添加時間:2006/4/3    來源:Rachel Zhao

 

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而言,找工作的压力是相当大的。而对于要申请任选实习的F-1留学生来说,这种压力就更大了。他们必须得向外籍学生顾问(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证明任选实习与他们的专业直接相关。虽然这是对任选实习的唯一要求,外籍学生顾问对判断学生申请的工作是否符合该规定有完全的决定权。因此,对任选实习的批准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依据个案的不同而不同。

尽管美国移民局没有明确禁止留学生在任选实习期间自主创业,但一些外籍学生顾问公开宣布任选实习期间不可以自主创业。不过也有一些人认为在某些领域自主创业是可行的。比如,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F-1学生可以证明他有个项目跟企业管理紧密相关,也许就可以设法说服外籍学生顾问,让其相信他的创业项目与其专业直接相关。虽然任选实习的最终决定权在美国移民局,但是外籍学生顾问可以向美国移民局建议批准此类任选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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