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民(LPR)離境超过六个月,以及在没持有回美证(re-entry permit)的情况下离境超过一年,移民局很可能会认定你有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意图,因此,这类永久居民在再次入境时应当小心,以防入境时绿卡被取消。在境外停留时间长,除了有入境问题外,对将来的归化入籍也很不利,会中断在美国境内的联系居住时间。
如果在境外停留时间较长,怎样才能避免绿卡被取消?
绿卡被取消的案例中,诸多主要是关于离境的时间长短及其原因,永久居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保留其在美身份:
如果预计在境外居留时间超过1年,应事先申请回美证, 回美证的有效期是2年。应注意的是:在离境前就要递交回美证申请并按好指纹;而且,某些情况下,有回美证也不保证一定能返回美国。
作为永久居民,必须向税务局纳税,若没有纳税则被视为放弃永久居民身份。此外,永久居民应保留可在美国有效使用的银行账户和信用卡;
永久居民因公司事务离境,则需供职公司提供详细的在境外工作时间的说明;若因家庭或个人原因而离境,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证明。相关文件准备得越充分对于入境也越有利。
境外旅行期间,永久居民应怎样保持其合法永久居住身份?
非常重要的一点:境外旅行时间较长的话,一定要准备好文件,以备入境时被询问。最好是事先把所有文件集中到一起,例如税单、财产证明、银行记录、说明信等。
通常,不少人会误认为每年回美国一次就会维持永久居民身份,其实不然;虽然在离境一年内,永久居民仅靠绿卡就可以重新进入美国,但并不能证明他们在美居住的意图,还需要做好上述多重准备来维持在美身份。
本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