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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身份與非法居留
流覽次數:3580    添加時間:2005/9/5    來源:Paige Wang

在移民案件中,經常會碰到失去身份(out of status)與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兩種情況,二者有著緊密聯繫,但也有明顯區別:
失去身份有很多種可能。外籍人士只要做出不符合其移民身份的事,就會“失去身份”。
 
例如,持有H-1B或TN非移民簽證的外籍人士只能給為其申請簽證的雇主工作。如果他/她在未取得移民局許可的情況下,同時為其他雇主工作或是更換工作,那麼他/她就會因為違反了相關規定而失去身份。如果外籍人士終止了與此雇主的雇傭關係,那麼他/她也會失去身份。跟隨持非移民簽證的外籍人士申請的子女,在其滿21歲時,就不能再合法地定義為“兒童”,那麼他/她也會失去身份。
 
而“非法居留”也有其特定含義:如果I-94卡過期前未及時申請延期或改變身份,或是移民局發現外籍人士違反身份,就被認定為非法居留。
 
如果及時並認真地遞交延期或是改變身份的申請,那麼在申請未決期間,即使I-94卡過期,也不屬於非法居留。因此當申請最後獲得通過時,也不算有非法居留發生。若申請最後被否決,從否決當天起,即算非法居留。
 
任何類別的非移民,只要移民局或移民法官發現其有違反身份的行為,那麼無論其I-94卡是否過期,都會被視為非法居留。而且非法居留的日期從移民局或移民法官發現其行為的當天算起。一般是在申請相關利益時,移民局才會發現外籍人士違背身份的行為,而移民法官將會在審判時做出判決。
 
對有些持非移民簽證(如F-1或J-1)的外籍人士來說,I-94卡簽署的是“D/S”(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因為沒有確定的過期時間,除非移民局確定外籍人士違反身份,否則,“D/S”的I-94卡持有者不會被視為非法居留。例如,外籍人士持I-94卡為“D/S”的F-1簽證申請改變身份為 H-1B,但其改變身份的申請被否決,因為移民局發現該外籍人士已經違反了他/她的F-1身份。在那麼,從判決下達的那一天起,該外籍人士就被視為非法居留。同樣地,如果移民法官認為,持I-94卡為“D/S”的F-1或J-1簽證的外籍人士有違反身份的行為,那麼即使I-94卡是無期限的,他/她也將被認為是非法居留。
 
需要注意的是,儘管非法居留的外籍人士都會失去身份,而失去身份足以導致驅逐出境,但“非法居留”只是累計時間,不構成驅逐出境。只有外籍人士離境美國後,才會對其產生三年或十年禁止入境的影響。若外籍人士在美國非法居留時間超過180天但不到一年,他/她離境後三年之內不准入境;若非法居留一年以上,離境後十年之內都不准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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