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計畫在2019財年出臺新規,改變F-1簽證及其它非移民簽證在美停留時間的規定。預料新規定將影響逾百萬名國際學生。
依美國國務院10月17日公佈的“2018秋季議程”(Unified Fall Agenda 2018),移民及海關執行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計畫在2019財年(2018年10月到2019年9月)出臺3項新規定,包括:
(1) 對於隨父母非法入境孩童的處理;
(2) 提高外國學生和訪問學者計畫(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SEVP)的費用;
(3) 修改留學生及其他外籍人士在美停留時間,由現行的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D/S)改為限制在一段特定時間的停留效期。其中第三項對留學生影響最大。
根據國際教育研究所(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簡稱IIE)的年度報告,在2016~2017學年,美國有國際學生1,078,822人,其中來自中國的學生最多,達到350,755人,其次是印度(186,267人)及韓國(58,663人)。
目前持有某些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的外籍人士,例如獲得F-1簽證的國際生,被容許停留在美國的時間,系視其入境美國從事特定活動(例如學習)的時間而定,而不是被要求在限期內離境。
以取得F-1簽證的外籍生為例,目前他們可以停留在美國的時間為:在美國維持全職學生的時間、被容許留在美國實習(OPT)的時間,以及必須離開美國前的60天。
ICE計畫在2019財年出臺新的規定,取消現行的作法。持有F-1簽證及其它部分類別的非移民簽證的外籍人士,只能在被容許的特定期間內停留在美國,必要時得申請延長。
ICE說,這個改變將可以提供更明確的停留期限,以避免因誤解而造成逾期停留的問題。
Reddy & Neumann移民律師事務所的紐曼(Emily
Neumann)表示,雖然ICE的新規定可以更明確留學生停留美國的時間,但是不可避免地將造成外籍生的負擔。
紐曼說,目前不清楚ICE可能設定的停留期限有多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外籍生未來進入美國就讀後,如果需要轉換學校、申請OPT、繼續就讀其它科系或求取更高的學位等,都必須提出延長停留在美國期限的申請。
康奈爾大學移民法教授耶魯-洛爾(Stephen
Yale-Loehr)認為,ICE新規定何時生效尚未確定,外籍生目前不用過於擔心,雖然新規定會造成負擔,但是至少有助於厘清有關如何計算外籍人士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時間的爭議。
自2018年8月9日起,持F、J和M簽證的外籍學生及學者,在美失掉身份(out of
status)後如果沒有馬上離境,即開始被計算在美非法居留的時間。在此之前的作法是,必須等到移民局認定外籍人士違反學生身份,或移民法官命令遣返出境(excluded,
departed or removed)後才開始計算其在美非法居留的時間。
根據移民法有關規定,持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如果在美國的非法居留時間超過180天但少於一年,離境後3年內不得返美,如果超過一年,則離境後10年內不得返美。因此對外籍生來說,美國政府如何計算非法居留時間十分重要。
文章來源:美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