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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修改I-601拒絕入境豁免申請表
流覽次數:6060    添加時間:2009/10/23    來源:Alicia Guo

USLawChina近日獲悉,為了讓申請人可以更簡便的填寫拒絕入境豁免申請表(I-601),移民局對I-601表格進行了修改,新表格有效期至2011年4月30日。現在,遞交拒絕入境豁免的申請者可以直接在表格中選擇被拒絕入境的原因,然後遞交申請表。此外,表格中還增加了一個欄位,在這個欄位中,申請者可自述被拒入境的原因。而在舊表格中,在申請者只能在表格說明中查找拒絕入境的原因。

新的表格和填写说明包括送件地址和申请费用(包括免交申请费的情况)都可以在移民局官方网站(www.uscis.gov)中找到,根据联邦法规103.7(c)(5)规定,对无能力支付申请费的申请者,若他们是以下身份,便可以免交申请费:

 1)  持有T签证(严重人口贩卖犯罪受害者的非移民)或U签证(身心遭受特定犯罪虐待的受害者)的申请者;
 2)  已被批准的受虐配偶
 3)  申请调整身份的外国人,但不适用212(a)(4)法案,所以不要求申请者证明成为公众负担的可能性。

移民局还将继续接收旧版的表格,具体时间段从2008年10月30日至2009年11月20日。从2009年11月21日起,移民局将接收新版的I-601表格,USLawChina提醒申请人:若届时仍递交旧表格,申请将会被拒。

相关链接:移民局采用Teletech预约系统办理I-601豁免申请
                    http://www.uslawchina.cn/txtview.asp?id=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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