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7月30日),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簽署一項法案,要求特朗普總統在2020年大選初選前公開其納稅申報單。
據Fox News報導,這項《總統稅收透明度和義務法案》(Presidential Tax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Act)還適用于州長候選人,這些競選人被要求公開他們近5年來的納稅情況。法案已在加州立法通過。
“作為世界最大經濟體之一,擁有1/9美國選民的加州在要求總統和州長候選人提交此類資訊上有著特殊的職責。”
紐森在簽署聲明中還表示,這項法律是合乎憲法的,因為“美國憲法賦予各州決定如何挑選合格選民的權利”。
但特朗普的競選官員蒂姆·穆塔弗(Tim Murtaugh)卻稱這項法律是違憲的。
“憲法對於誰有資格擔任總統的規定十分清晰,各州不能隨其所願額外增加要求。”穆塔弗在聲明中說,“下一步呢?再公開下5年的健康情況嗎?”
穆塔弗還表示,這項法案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中所規定的結社權(right of
association),因為在初選中,各州不得引導各黨派成員對候選人的投票。
儘管各州可以對候選人如何獲取選票做出規定,但美國憲法對於總統競選人資質的限制卻很少,比如其中一條是總統競選人的年齡必須達到35周歲。此前最高院曾阻止個別州欲通過設定投票規則限制國會競選人資格的做法。
該法案要求總統和國會競選人在2020年3月3日初選開始前至少98天內向加州州務卿提交納稅申報單據。
之前,特朗普競選時未公開納稅單據的做法打破了存在了幾十年的先例,不過,參加2020年大選的民主黨競選人們已開始照做。但支持選舉透明的人們則稱選民有權知曉政壇候選人的財務狀況。
2017年,前加州州長傑裡·布朗(Jerry
Brown)曾否決了一項類似的法案。而在當選為州長前,紐森就曾向特朗普喊話,讓特朗普公開他的納稅申報單,並反復暗示特朗普可能是想要隱藏不利資訊。
本月初,特朗普還起訴眾議院籌款委員會(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和紐約官員,稱他們試圖獲取自己的納稅報表。
不過,假設加州的這項法案能夠被法院通過,特朗普仍有可能通過不在加州參加初選而逃脫這些資格審查。在黨內暫無強勢挑戰者的現狀下,特朗普可能根本無需加州推選就能夠獲得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的提名。
文章來源:僑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