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聯營網
用戶名:
密碼:
忘記密碼?
微信公眾號
收藏本站
簡體
English
網站截止至2024-11-23,總註冊人數為
836995
人
搜索類別
書籍
送件服務
文章
首 頁
歡迎光臨美國法律聯營網,請選擇您需要的服務。
合作
因私出入境公司合作
|
中國律師合作
|
美國律師合作
家庭律師
家庭律師簡介
|
會員權益
|
咨詢案例
|
會員優勢
|
會費
美國法律介紹
商業法
|
智慧財產權
|
債務與破產
|
勞工法
|
國際貿易
|
保險法
|
稅法
|
房地產
商業法律顧問
簡介
|
會員權益
|
服務範圍
|
服務流程
|
會員合約
|
申請表
尋找律師
查找美國律師
|
律師黃頁
網上律師服務
移民
|
非移民
|
綠卡公民
|
其他
|
婚姻
|
遺囑/遺產計畫/信託
|
線上付費諮詢
特色服務
操作指南
移民
|
非移民
|
公民綠卡
|
婚姻
|
遺囑信託
|
美國生活
|
常見問答
在綫諮詢
免費諮詢
|
付費諮詢
新聞論文
首頁
>>
新聞論文
>>
親屬移民
律師介紹
Tsang & Associ...
臧迪凱
Tsang & Associ...
Thomas Paul Turner
眾華律師事務所
陳婕
親屬移民
美國永久居民如何申請配偶、子女及海外出生子女移民(一)
流覽次數:5369 添加時間:2018/9/10 來源:Frank Tsang臧煜卓
一、概述
美國永久居民可以為其在美國境外配偶和子女申請移民,由永久居民向其住所轄區內的移民局服務中心(USCIS Service Center)遞交移民申請。其中未滿21周歲未婚的子女可以跟隨父親或母親移民,也可以單獨申請。
I-130美國永久居民為配偶和子女申請移民包含:F-2A永久居民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F-2B永久居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F類別的需要等待移民配額,目前配額排期大約時間:F-2A類2年左右,F-2B類7年左右。
二、永久居民申請配偶、子女及海外出生子女移民的資格要求
1
. 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
婚姻有效
• 雙方具有結婚的合法身份。
• 特殊情況:如果雙方或單方曾結過婚,需具備有效離婚判決、配偶死亡證明、婚姻無效證明。
• 結婚儀式被結婚所在地法律認可。
• 習慣法婚姻(即事實婚姻 common law marriages):移民法不承認此種婚姻的有效性,除非在他們居住地或最後居住地是合法的。
• 慣例婚姻(customary marriages): 是指沒有民政機關頒發的許可證,只是根據當地的習俗,例如部落習俗等結成婚姻。其中只有受到締結婚姻國的民政機關認可的婚姻才符合移民法要求,其他的則不行,需尋求律師幫助。
• 慣例離婚(customary divorces):與慣例婚姻情形相同,也要尋求法律援助。
• 離婚時,一方不在實施離婚的國家,尤其是“多明尼加離婚”(Dominican divorces),將遭到懷疑。其中有些“多明尼加離婚”還是可以被認可的,而所有的離婚案件都要遵照當前婚姻締結的州或國家的法律辦理。
• 離婚雙方都出席了離婚實施地的判決,或者雙方都是離婚實施國的公民,此類離婚通常是有效的。
• 離婚雙方都沒有出席離婚實施地的判決,此類離婚在辦理移民時通常被視作無效。
婚姻依然存在
• 夫婦可能已經分居,或已經不再共有一個家庭,但他們沒有合法地終止婚姻,婚姻還有效。
• 如果夫婦已經合法分居,在某些州這樣的情況就算是離婚,即婚姻無效。
締結婚姻的目的不是為了移民。以下幾個方面會引起移民局嚴格的調查:
• 夫婦不久以前才相識。
• 結婚前兩人只見過幾次。
• 夫婦現在沒有共同居住,或從未一起住過。
• 在外籍配偶成了調查的物件或移民局遣返物件後才結婚。
注意:
若外籍人士在移民局針對其遞解出境、禁止入境或驅逐出境程式開始後結婚並提出移民申請,此申請不會獲得批准,除非他/她婚後已在美國境外居住滿兩年,並能證明婚姻是真實的,目的不是為了移民。
• 為配偶提出移民申請的是永久居民,而他/她的身份是通過前段婚姻獲得的。此類申請不會被批准,除非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a. 此人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已經5年,或
b. 此人能提出明確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他/她的前段婚姻的目的不是為了移民,或
c. 前段婚姻是因為其配偶的死亡而結束
• 夫婦倆有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或沒有共通的語言。
2. 美國永久居民的子女:
• 婚生子女
• 非婚生子女(母親為其申請)
•非婚生子女(父親為其申請),需符合下列條件:
a. 在子女21歲以下未婚狀況下已建立真實的父子女關係,或者
b. 在子女18歲之前,親生父已成為其合法監護人
• 繼子女
繼父母必須在繼子女滿18歲前就結婚
• 養子女,需符合下列條件
a. 小孩16歲之前已被收養
b. 不管收養前或後,養父母做小孩的監護人已滿兩年
c. 不管收養前或後,小孩和養父母已住滿兩年
• 養子女的兄弟姐妹(至少有一個相同的父親/母親)
• 被相同的美國夫婦收養
• 被收養時未滿18歲
• 不管收養前或後,養父母作為監護人已滿兩年
• 不管收養前或後,和養父母同住滿兩年
3. 美國永久居民的海外出生子女:
(1) 對永久居民的資格要求
該永久居民為需要申請移民的子女的母親,並且所持綠卡有效;身份為永久居民的父親不能為海外出生子女申請移民。
(2) 對海外出生子女的資格要求
永久居民海外出生的子女在未獲得移民簽證時,如果符合下列兩種情形中的一種,允許以新移民的身份入境美國:
a. 在母親取得移民簽證後,首次以移民身份入境美國前出生的子女入境美國;
b. 2歲以下,出生於身份為美國永久居民的母親臨時赴海外期間,首次隨母親返回美國的子女入境美國。
三、永久居民申請配偶、子女及海外出生子女移民的操作指南
1. 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親屬移民第二優先A類(F-2A)
在這種情況下,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跟隨,也可以另外申請。因為此類移民類別需要等待配額,所以在等待期間,很可能申請人已轉成公民身份。
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公民申請近親時,子女不能跟隨,因此跟隨子女的案子會無效,需要為此子女重新遞交申請。
特例:
親屬移民第二優先A類和B類申請,在等待配額期間,子女若結婚,案子就不存在了,即使在配額到期之前又離婚,申請也同樣無效。
親屬移民第二優先A類和B類申請,在等待配額期間:
申請人從永久居民變成公民:此時可向NVC申請簽證類別的提升(upgrade),其配偶的移民類別可由F-2A轉成近親移民第一類(IR-1)。
•
申請人從永久居民變成公民時,F-2A類別的子女依然未滿21周歲:
對於原申請中跟隨的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在這種情況下則不能再跟隨,需另外向移民局服務中心(USCIS Service Center)申請近親移民第二類IR-2。
對於當初單獨申請移民的未滿21周歲未婚子女,則向NVC申請簽證類別的提升,將F-2A類別轉成近親移民第二類IR-2。
•
申請人從永久居民變成公民時,F-2A類別的子女已超過21周歲:
對於原申請中跟隨的子女,在這種情況下則不能再跟隨,需另外向移民局服務中心申請親屬移民第一優先F-1。
對於當初單獨申請移民的子女,則向NVC申請簽證類別的提升,將F-2A類別轉成親屬移民第一優先F-1。
對於申請F-2B類別的超過21歲子女,可向NVC申請簽證類別的提升,轉成親屬移民第一優先F-1。
建議:
如果美國永久居民在為外籍配偶和子女申請F-2A類別移民時,已想到以後會歸化入籍,選擇另外單獨為未滿21周歲未婚子女申請移民。因為在申請人變成公民時,若子女依然未滿21周歲,此時只需要向NVC申請簽證類別的提升,不必另外向移民局服務中心遞交申請,節約了移民局和國家簽證中心作業的時間。若子女已超過21周歲,同樣只需向NVC申請簽證類別的提升,並且在F-2A類別時等待配額的時間可以用來抵消部分或全部(取決於已等待多久時間)F-1申請類別所需等待時間。
受益人在美國境外時
(1) 美國永久居民申請人遞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表,為配偶申請還要提交I-130A表格,相關
文件
及規費到住所轄區內的移民局服務中心。
(2) Service Center收到申請後,將I-797C收件通知書寄給申請人,通知列出了該申請的通常辦理時間。
在申請案件的配額排期排到後,如果相關資料齊全,Service Center將批准該申請,然後通知申請人,並將案子轉給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VC)。
近日,移民局發佈了一份政策備忘錄(policy memorandum),規定2018年9月11日起,美國移民局規定所有移民或非移民簽證,都被“剝奪”補件機會。簡單地來說,就是遞交材料時若不充分或者出錯了,直接就拒簽!
(3) NVC流程
復查申請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後,把申請歸
檔
和電腦記錄。
通過美國國家聯邦調查局(FBI) 國家犯罪資訊中心(National Crime Information Center)的州際身份鑒別索引(Interstate Identification Index),以及領事館監視自動支援系統(Consulate Lookout and Automated Support System)進行名字檢查。
(4) 進行領事館簽證辦理——親屬移民面談相關
程序
。
受益人在美國境內時
如受益人已在美國境內,可向移民局服務中心遞交I-130或I-130A移民申請,在配額排到,申請批准後可向美國芝加哥鎖定信箱提出調整身份申請。
針對永久居民申請配偶和子女移民,我們後續文章還會再介紹相關資訊。
在我們DIY平臺
http://www.usldiy.com/
可以閱讀相關操作指南:
《
美國永久居民申請配偶和子女移民操作指南
》
《
美國永久居民申請海外出生子女移民操作指南
》
更多資訊,歡迎收聽我們網上講座《美國永久居民如何申請配偶、子女及海外出生子女移民?》
https://m.qlchat.com/topic/2000001949525552.htm?shareKey=1b0daf53731a8b2d1ce2d70a16909c78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本文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注明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分享到:
QQ空间
微信
新浪微博
Facebook
Twitter
复制网址
更多
相關新聞
川普2.0,美國親屬移民政策收緊,如何應對?
2024-11-13
【案例分享】婚姻綠卡兩次被拒,AAO上訴與重新申請助力快速獲批
2024-11-05
臨綠過期15年+5段婚姻+不良記錄,如何拿正式綠卡?
2024-11-04
從楓葉卡到綠卡:專業服務助母女團聚之路
2024-10-09
【實用收藏】美國公民為兄弟姐妹申請綠卡大全
2024-10-03
【實用收藏】美國公民&綠卡為子女申請綠卡大全
2024-10-02
【實用收藏】美國公民&綠卡為配偶申請綠卡大全
2024-09-19
【案例分享】I-751轉豁免,八個月順利獲批永久綠卡
2024-09-18
外交部:中國政府調整了跨國收養政策
2024-09-06
拿到臨綠,為配偶申請美國移民,該注意些啥?
2024-07-31
點擊排行
赴美生子要涼?川普誓言要取...
“留學生畢業自動拿綠卡”!...
【重要】美國駐華使團:簽證...
美國EB-5投資移民資金結...
【案例分享】初創公司應對支...
常見問答
親屬移民
應聘投資移民
移民類拒絕入境豁免
移民類其他
公民歸化
綠卡
工作簽證
參訪簽證
留學及交流訪問者簽證
K簽證
婚姻
遺囑信託
美國設立公司
美國報稅
掃一掃 諮詢更便利
版權聲明
-
友情鏈接
-
刊登廣告
-
軟體下載
-
關於我們
-
Attorneys Join-in
-
聯繫我們
-
誠聘精英
-
工作在美國
-
房東顧問
-
華人交友
-
網站導航
-
新聞論文
沪ICP备07502454号-4
COPYRIGHT 2005-2024 RESERVED
迪奕網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製作
中國商業法律顧問
——眾華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