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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人才赴美途徑:O-1工作簽證 VS. EB-1A移民
流覽次數:6952    添加時間:2011/8/25    來源: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經常接到一些有關美國“傑出人才”簽證的諮詢,諮詢者在本國都非常優秀,擁有各類獎項、頭銜,很想知道自己可否以“傑出人才”方式去美國工作,甚至於直接辦綠卡。針對這類諮詢,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特撰文對此進行相關介紹和解答。
 
各國的傑出人才要去美國長期工作,一般來講可通過:O-1工作簽證或者是直接辦理EB-1A“特殊領域傑出人才”移民
 
O-1工作簽證(Alien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or Achievement)是簽發給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中具有傑出才能的人赴美工作的一種非移民簽證,沒有配額限制。
相較于最常見的工作簽證H-1B,O-1對外國人的要求高很多,著重看此人在行業裡的傑出成就或才能。
O-1申請人主要是以下三個類別:
1. 申請人是科學、教育、商業及體育界的傑出人才;
2. 申請人是藝術領域的傑出人才;
3. 申請人是電影電視界的傑出人才;
每個類別都有不同的具體要求。例如藝術和電影電視領域,申請人可以通過獲得國際或國內主要獎項來證明,如:曾經被提名或授予奧斯卡獎、艾美獎、格萊美獎等。
 
EB-1A “特殊領域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是指申請人在科學、藝術、商業或體育領域,擁有高超的專業技能,在其所屬領域裏屬於少數頂尖人才,而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專業領域獲得國際國內的公認和推崇。EB-1A屬於職業移民第一優先中的第一類,申請人無需找雇主,不用經過複雜的永久勞工證(PERM)申請程序。移民申請一經批准,申請人本人、配偶和21周歲以下未婚子女將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O-1和EB-1A都要求申請人具有“傑出才能”,兩者在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對“傑出才能”的標準一致,都要求獲得過國際中大獎項(如諾貝爾獎、奧運、奧斯卡等獎項);或滿足以下“十中取三”的條件:
1. 獲得過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2. 有專業協會會員資格(協會須僅限傑出人才成為其會員);
3. 專業刊物或主流媒體報導過該外籍人士及其相關工作或在其專業領域內的成就;
4. 曾經以個人或組員身份擔任評委,評判過所屬專業領域或其他相關領域內他人工作;
5. 在科教藝體商方面,貢獻大於該領域的其他同仁;
6. 本人著作必須在國內外定期刊物上刊登過;
7. 舉辦國家級/有盛譽的/有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演出;
8. 在重要工作機構/組織團體中擔任要職,發揮關鍵作用;
9. 享受高薪;
10.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成功(如由票房或音像製品的銷量體現)。
 
兩者的不同點主要體現在:
1. 簽證類別
(1). O-1:非移民簽證
(2). EB-1A:移民簽證
2. 關於“自雇(Self-employ)”
(1). O-1:一定要由美國雇主提出申請,而不能以“自雇”的雇傭形式申請
(2). EB-1A:可由美國雇主提出申請,亦可由外籍人士以“自雇”的雇傭形式申請
3. 對傑出人才的定義不同
O-1對藝術(含影視藝術)方面傑出人才的要求要遠低於EB-1A對此類人才的要求。故而,科教體商方面的O-1傑出人才工作者一般都能符合申請EB-1A應聘移民的要求,而藝術(含影視藝術)方面O-1傑出人才工作者能夠符合EB-1A要求的就相對少很多。
4. 移民局審視標準不同
一般來說,儘管在法律條文上,O-1與EB-1A的要求近乎相同,但相對O-1,移民局對EB-1A的審理標準更為嚴格。O-1批准不代表EB-1A申請也能獲得批准。
 
賀秀娟律師提醒有意要申請傑出人才類別或簽證的讀者,這兩者除了如上述法律明確規定的相似性及不同點外,還有不少因素是和移民局審查申請材料的標準和尺度相關,申請人往往自己無法把握,建議請律師來進行專業的評估和指導。
 
賀律師簡介
賀秀娟律師,自1990年起在美國加州三藩市灣區執業,專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為求達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賀律師必和客戶直接溝通,作深入瞭解,以在法律範圍內,顯出客戶的特色 ,並主動向移民局及有關部門追蹤案件之進展,在有關高科技人才、傑出人士、特殊人才、國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獨到之經驗,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難度較高的案件 ,如畫家、氣功師等。
在家事法方面,賀律師尤擅家庭暴力援助、離婚調解、協議離婚、婚前、婚後協議等。 雖然賀律師對離婚訴訟有豐富的經驗及嫺熟的法律知識,鑒於法院不斷宣導當事人應努力嘗試用協議、仲裁或是其他庭外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爭議 ,賀律師目前不再接辦離婚訴訟案件,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注在幫助客戶和對方達成協定,並儘量減低離婚對小孩的傷害。
賀秀娟律師對客戶委託之案件,無論是何種類別,都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客戶立場著想,以服務大眾的心態,專業地為客戶處理各種法律問題。許多客戶都能感受到這種心意 ,而變成賀律師的好朋友。
賀秀娟律師事務所網站:
http://www.jessieho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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