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李先生
就讀學位:加州大學MBA
申請簽證:F-1 學生簽證
地區:中國香港
本案難點:
• 之前辦理B1/B2 Visa (商務/觀光簽證)多次遭拒;
• 在簽證被拒之前,頻繁入境美國,並申請延期,移民傾向嚴重。
本案客戶李先生由於多次出入境美國,來到美國後還設法延期,在美國停留時間過長,最終在一次嘗試入境美國過程中,美國當地海關質疑李先生有強烈的移民傾向,而李先生沒有證據說明其入境只是短暫停留,於當天被遣返回香港。之後曾兩次嘗試再申請B1/B2簽證,均遭到拒絕。
李先生計畫赴加州大學深造MBA,但由於之前B1/B2的拒簽經歷,讓他心生害怕,不敢再簽F-1學生簽證。經介紹,李先生委託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Law Firm)協助其辦理學生簽證。該簽證申請從簽約、準備到簽證面談通過,3個月內完成。
成功關鍵:
在瞭解到李先生的狀況後,我們發現先前被遣返和B1/B2簽證被拒主要是因為意圖被誤解及溝通不良所導致。臧律師團隊十分樂意幫助李先生申請學生簽證,確保他能夠順利按時入學。
本案一大關鍵為證明李先生並無意圖移民
我們藉由李先生在香港的公司、履歷證明李先生之前在美國停留時間長並非私自去美國公司工作,而是由於公司業務需要。從過去簽證紀錄中顯示李先生曾以F-1學生簽證在南加州大學就學;其先前的B1/B2商務/觀光簽證來美主要是參加CPA,
GRE, GMAT證照考試,證明李先生先前入境皆具其正當性,並沒有非法停留,這麼多次的赴美經歷並非移民意圖。
另外,我們從李先生在香港有其穩定的工作、赴美深造對其工作的幫助、深造完回港的職業前景,在香港的家人等方面來證明李先生並無移民意圖。
其次我們須證明李先生符合F-1學生簽證申請
• 就讀學校情況。提供加州大學錄取通知書和I-20表格證明李先生被美國錄取的是2年全職(18小時/周)MBA。而李先生曾在美國就讀,專業及語言能力都足以負擔MBA課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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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充足。藉由李先生及其父母的資產說明(李先生提供了大約15萬美元,父母提供了50萬美元的資金證明)對比預計兩年的學習+生活費用,證明李先生有足夠資金支持在美求學期間花費。此外,我們突出李先生在香港有多項成功的投資,足以證明李先生不會需要美國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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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求學期間間結束離境意圖。再次說明李先生于美深造MBA只因為更精進其在香港公司工作所需之專業技能,李先生家族多居住在中國及中國香港。從而證明李先生並無意圖在學習結束後仍居住美國。
案件結果:
本案於3個月內順利面談通過,成功協助李先生在美就學。李先生在面談通過後終於松了一口氣,終於放下了自己以後再也不能去美國的擔心。
臧律師點評:
對於有多次拒簽記錄的案件,我們在接案前會做全面的評估,瞭解拒簽原因後再根據客人的家庭、工作、學習等綜合情況制定解決方案,並指導準備證明文件、由律師代表客人向簽證官說明所有的問題,說服簽證部門推翻之前的拒簽理由,重新發放簽證讓客人赴美。
一般來說,只要拒簽原因不是屬於“inadmissible(禁止入境)”,我們可以幫助客人挖掘潛力來重新申辦簽證。如果是申請學生簽證,申請的學校和專業也很重要,舉例:已有學士學位的同學,隨便申請了美國當地一所社區大學,或之前有留美經歷的學生,為了節約學費又重新申請一所語言學校等,這都是會被簽證官質疑的地方。總之所有的問題都需要合理化。
如果拒簽是因為觸發了禁止入境理由,則需要通過豁免才有機會重新獲得簽證。有關inadmissible(禁止入境)和簽證豁免的問題,我們在上一篇文章《美國簽證被拒了,我需要申請豁免嗎》中談過。
雖然越來越多的中國客人拿到了美國十年B1/B2簽證,但簽證被拒、入境被拒、原機遣返、簽證被吊銷還是時有發生,對於需要來美國的人士來說,這些經歷往往成了難以言喻的痛。如果您有美國簽證疑難,歡迎和Tsang
& Associates Law Firm聯繫,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專業服務。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擁有EB-1A傑出人才1天獲批、美國公司0員工L-1延期、為被拒EB-1C翻案獲綠卡等眾多成功案例,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0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英文網站:www.tsangs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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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1-800-985-1234(美國專線) / 86-138-1811-4320(中國專線)
作者: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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