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11月开始,Nebraska, Texas 以及 Vermont 服务中心开始将新提交的I-612申请(J-1回国居住豁免申请Application of Waiver of the Foreign Residence Requirement)送至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统一处理。这些I-612豁免申请都是基于“极大困境或迫害(exceptional hardship or persecution)” 的案件。
移民局之所以会做出改变是为了集中案件的处理。在新的程序下,之前已经提交I-612申请的人士无须再提出新的申请。基于极大困境或迫害将要提出J-1豁免申请的人士还是继续将I-612提交到申请者居住地管辖的服务中心,而非直接提交到加州服务中心。
并且,从
申请人母国使领事馆出具的“不持异议信 (no objection)”
美国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申请函
美国健康部门出具的申请函(康拉德30计划)
以上三种种类的申请将会自动从美国国务院电子转移到VSC,并且目前存储在移民局电子案件处理系统的相关申请也会电子转移到VSC。这些 wavier recommendation在经过必要的审查和安全检查,VSC会对豁免申请发布决定。
如果申请者对于他们正在审理的申请有何质疑,可以使用以下三种方式咨询:
拨打全国客户服务中心电话1-800-375-5283
使用USCIS案件查询,登陆USLawChina网站最新个案处理进度表进行查询
与最后发送你通知的移民局服务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