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近期对J-1交流访问计划的教授和研究人员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修改。包括:
1. 延长教授和研究人员的停留期限:从3年延至5年。
2. 重复参加交流访问计划的教授和研究人员,将受到2年回国居住要求的限制。
以上规定于2006年11月4日开始生效。
因此,从2006年11月4日起,目前以及之后的J-1交流访问计划的教授和研究人员可以在美国停留5年。
国务院对J-1教授和研究人员的其他规定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