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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學生在美打工須知
流覽次數:4641    添加時間:2006/4/2    來源:Rachel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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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學生在美國學習期間能否工作?如果學生對合法工作的途徑不瞭解,很可能會導致非法打工的問題,進而喪失學生身份,嚴重的還將被驅逐出境。因此,F-1 學生很有必要瞭解如何在美國合法工作。以下是對各類合法打工途徑的簡要介紹:
校內打工

在全日制學習期間,F-1學生每週最多允許參加校內工作20小時,但在假期可以全天工作。

課程實習

課程實習屬於常規課程的一部份,也是獲得學位的一項硬性要求,F-1學生可以根據其半工半讀或合作計畫的要求參加課程實習,課程實習需要獲得外籍學生顧問的書面工作許可。F-1學生參加課程實習每週不得超過20個小時,只要學生在下一學期繼續在本校註冊,就可以在假期全日工作。但此實習的時間計算入畢業後全日實習的時間,比如,如果你在學習期間連續4個月每週工作20個小時,那麼你畢業後的實習時間將減去2個月,即只剩10個月。你的外籍學生顧問需填寫I-538表格證明你的工作與你的專業直接相關。

因經濟困難而參加校外工作

如果由於不可預料的極端經濟困難,必須得參加工作來維持學習及生活費用,那必須得到移民局工作的許可。你可在學習期間每週工作不超過20個小時,在假期可全時工作。不可預料的極端經濟困難包括:喪失經濟援助,失去校內工作且非自身過錯,始料未及的生活費或學費的陡然增長,大宗醫療費用,本國貨幣急劇貶值,或擔保人蒙受經濟損失。

任選實習

任選實習是法定給予F-1學生把所學知識運用到校外實際工作中去的實習機會。任選實習的時間共12個月,F-1學生可以選擇在學習期間利用這全部或部份的時間去實習,也可以在畢業後完成。F-1學生須在實習前至少90天,一般是120天向美國移民局申請任選實習。在規定的時間內越早申請越好。任選實習須符合以下條件,F-1學生在申請任選實習之前須有一整個學年參加全日學術性學習,在申請之時須是有效的F-1學生身份,且表明實習的工作須是與其學習的專業直接相關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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