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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移民

申請EB-3專業技術或非技術勞工移民之讀者問答
流覽次數:4759    添加時間:2014/12/15    來源:Frank Tsang臧煜卓

縱觀美國移民法,不難看出,絕大部份能夠移民美國的人不外乎“有人”——通過親屬移民,“有才”——通過職業移民,或“有財”——通過投資移民。其中,EB-3專業技術或非技術勞工移民是具有學士學位的專業人士、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工人或具有兩年以下工作經驗的非技術勞工的職業移民鑒於不少高端客人都在詢問EB-3類別的移民,USLawChina特此撰文整理回復EB-3移民諮詢的讀者問答。


一、背景介紹
職業移民第三優先類別的受益人必須在美國有永久性全職工作;除了護士和理療師兩種職業外,都必须經過PERM勞工證申請程序,以確認在美國找不到合適的美國工人從事EB-3的工作;受益人必須符合對該職務的要求,且雇主能夠支付適當的薪資。


1. 具有學士學位的專業人士(Professionals with Bachelor's Degree)
移民法分類為EB-3A,即擁有美國大學或外國大學所頒發的學士學位的專業人士。必須經過美國的學曆認證,確保達到美國大學學曆標準(USLawChina學歷經歷的評估撰寫及認證服務)。與H-1B可以用工作經驗代替學曆的不同之處在于,移民局對此類移民有特殊限制,即外籍人士不可以工作經曆來替代相應的大學本科學曆。EB-3A常見的職位包括:建築師(Architects)、工程師(Engineers)、律師(Lawyers/Attorneys)、內外科醫生(Physicians/Surgeons)、教師(Teachers)等。

2. 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工人(Skilled Workers)
移民法分類為EB-3B,即在能夠勝任要求有兩年以上的專業技能培訓或工作經驗的工人。從事的工作既不是專業性工作,也無需取得學位,但該工作要求受益人擁有至少2年的培訓或工作經驗。在有些工作領域,技術工人比需要有學士學位的專業人士更容易申請辦理,如在餐飲業,需要2年工作經驗的中國廚師更能證明美國缺乏會做中餐的廚師,比較容易地取得永久居民身份。此外,專業護士、物理理療工作者等均系美國勞工市場短缺的技術人員。EB-3B常見的職位包括:法律助理(Paralegals)、注冊護士(Registered Nurses)、教職助理(Teaching Assistants)、船舶裝配/焊接工(Ship Fitters/Marine Welders)、司機(Divers)、廚師(Chefs/Butlers)等。


3.
具有兩年以下工作經驗的非技術勞工(Unskilled/Other Workers)
移民法分類為EB-3C,即能夠勝任此項工作,但工作經驗或受訓不滿兩年的外籍人士。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該外籍人士工作經驗或受訓兩年以上,如果美國公司對此職位並沒有兩年以上的工作或受訓經驗的要求,該外籍人士也屬于非技術勞工,而不是技術勞工EB-3B,即判斷一個工作職位是否要求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或培訓的技術工人的基礎要看由勞工部批准的勞工證所接受的對此工作職位的最低要求。因此,雇主的勞工證申請中對該工作的最低要求是決定該工作屬於第三優先中的哪一個類別的關鍵,技術人員和非技術勞工的區分界限很重要。因為非技術工人的工資和工作環境比專業人士、技術工人都要差,國內解決不了招工難題,目前美國此類勞工缺口最大,加上對申請者的語言、學歷、外語、工作經驗沒有特殊要求,主要以美國雇主的資格獲得移民簽證,所以簽證通過率最高。但是因為非技術人員的配額只有1萬個名額,而且不能從其他配額接收未用完的名額,所以要等待排期的時間一般都很長。常見的EB-3C職位包括:食品加工廠工人、大樓清掃工、道路清潔工、洗衣工、食品加工工人、餐廳服務員、廚房幫工等。


二、讀者問答
1.三年前,我持H-1B簽證來美國從事醫學專家工作,且來美之前已經獲得了資格認證。目前我想調整身份為EB-3專業人員的勞工移民,請問,我是否需要展示我的資格認證呢?該認證是否仍有效?
您需要展示您的資格認證。外國人在被簽發簽證入境美國、改變身份或調整身份時,其認證資格必須保持有效,且外國人在入境美國或調整身份時都需要該認證。認證資格從前發起有效期為五年,因此,您的資格認證如果在五年有效期內則仍然有效。

2.如果我申請的EB-3專業人員的勞工移民簽證被否決了,我可以提出上訴麼?
如果您的申請被拒絕,您有權提出上訴。如果您的拒申通知是以郵件形式發出,您要在收到通知的18天內向移民局服務中心提出上訴;如果拒申通知直接下達給您本人,您要在收到通知的15天內提出上訴。由於有些表格的過期會帶有不準確的送件費,因此,訴訟表格(I-290A)通知要包含拒申通知書。

3.EB-3申請中是不是在I-140批准前提交I-485的申請,就算同步申請?還是必須把I-140和I-485同時郵寄出去,才算同步申請?
理論上只要是I-140批准之前提出I-485都算是同步申請(Concurrent Filing)。但是因為I-140與I-485不是同時提出,他們的批准時間也會不同。例如,I-140送了兩個,I-485只送一個,其中一個I-140批准了,申請人可以與USCIS聯絡,將I-485依附在已經批准的I-140上面,但是程式比較複雜。申請人一定要核實CIS是否已經這麼做了,否則將會導致申請失敗。

4.小王的愛人是一名醫師助理,美國某家醫院聘用她,並為其提出了EB-3職業移民的申請,請問,如果小王想隨其愛人一同移民美國,他是否需要衛生保健的認證?
小王是不需要衛生保健認證的。因為國土安全部(DHS)決定衛生保健的認證要求不應該適用于移民或非移民申請人的配偶和孩子,不管跟隨主申請人的外國人是否要在美國從事衛生保健方面的工作,只要是跟隨人員都不能屬於認證要求的範圍。

5.我的I-485調整身份申請正在審理過程中,但我的EB-3已經沒有名額了,移民局是否會繼續發出指紋錄製通知或補件通知呢?
會的。移民局會繼續處理您的案件,但知道您的優先日期到達才會批准您的申請。因此,您仍會受到補件通知或指紋錄取通知書。遵守這些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即使您的案件不能被批准,也不會因為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或沒有出示指紋鑒別而導致申請被拒。

6.我持F-1學生簽證在美國就讀大學,我打算獲得學位後繼續留在美國工作並通過申請EB-3專業人員的勞工移民獲得綠卡。請問,除了學歷上的要求外,申請EB-3專業人員的勞工移民還有其他要求嗎?
您的學歷已經符合申請EB-3專業人員的條件了,但是如果您想通過申請EB-3獲得綠卡,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 您的美國雇主需要提供一個永久的全職工作機會給您;
2. 您必須申請到勞工部簽發的勞工證,同時勞工部必須聲明沒有符合條件的美國工人適合該職位;
3. 您必須符合該職位的最低要求;
4. 您的雇主有能力支付您的薪水。

以上是對EB-3职业移民讀者問答解答, 如需具體評估美國雇主和/或外籍人士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如何填寫申請表格/準備申請文件材料等,請參考我們專業操作指南(PERM)永久勞工證申請操作指南》、 《EB-3A專業人士移民申請操作指南》、《EB-3B技術人員移民申請操作指南》、 《EB-3C非技術人員移民申請操作指南》、《護士移民申請操作指南》、《職業移民領事館面談操作指南》、《職業移民調整身份操作指南或選擇律師服務EB-3/付費諮詢服務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本文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注明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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