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3月28日移民局开始接受PERM申请以来, 人们对于PERM 的申请仍然有许疑问无法解决, 劳工部在2005年4月1日澄清了关于PERM申请时必须先由雇主网上注册的这个问题。根据劳工部的解释, PERM 的申请必须由有权利决定是否雇用员工的雇主注册并提出申请,律师或其它人是不能以雇主的名义注册申请的, 雇主在注册后劳工部会email一个个人身份号码(即PIN码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给雇主, 雇主可以在取得个人身份号码(PIN)后授权给律师一个帐号并继续完成PERM的 ETA-9089 表的申请程序。劳工部表示,如果雇主的资料不是由雇主注册, 而是由他人所代为注册并提出申请的话, 劳工部可能会拒绝或取消这个PERM 的申请。
虽然劳工部的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雇主并避免PERM 的申请在雇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滥用。但是劳工部对此问题的解释, 更引发了更多的争议和疑问。如果律师在雇主的授权下提出注册申请,劳工部如何能够察觉这个注册到底是由谁提出来的? 此外, 虽然网络的使用已经非常的普及了, 但是仍然有许多雇主没有用过计算机, 更不用说在网上注册并取得PIN号码。如果雇主无法取得PIN 并授权给律师,这只能通过传统邮寄的方式来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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