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EB-5投資移民在中國的大賣,EB-5競爭已進入白熱化程度。一方面是傳統的銷售主體:中國各地的因私出入境仲介;另一方面是美國本土的移民律師或投資諮詢公司直接進入中國市場找投資人。相關文章《SEC開罰EB-5律師(一)?投資移民實質、券商經紀制度》
USLawChina從相關媒體獲悉:面對外來的競爭者,近期國內因私出入境仲介從業代表齊集北京,要求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阻止並取締未取得中國執照但在中國招募投資人的外國機構和律師。有的代表建議向中國司法部和美國證監會舉報這些非法經營者。
國外律師事務所在中國設立代表機構需要經司法部批准,但只有少數的國外律所經司法部批准進入中國市場,大多數则采取和中國當地律師合作的方式。中国律师作为法律从业者为中国公民对外投资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境外服务则由国外律师提供。
中國的因私出入境仲介牌照由公安部核發。相關文章《SEC開罰EB-5律師(二)?利益衝突、監管機構、法律服務》
目前,相關部門已關閉了一些在中國非法營業招募EB-5投資人的外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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