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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期我們發現發表於本網站的文章,正在被其他公司或網站嚴重抄襲或篡改。
這篇“【案例分享】物流公司經理直接申請EB-1C獲批”的文章,是由美國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And Associates,
PLC)律師團隊基於真實案例和經驗所原創之文章,並於(2019年3月12日)在美國法律聯營網刊登。翁莉家族辦公室(Weng
Li Family Office)-美國馬里蘭州洛克維爾律所(Rockville Law Group)(以下簡稱“洛克維爾律所”)抄襲篡改並發表於洛克維爾律所網。
以下是原創文和山寨文的比較:
原創文刊登-----美國法律聯營網連結及截圖:
http://www.uslawchina.cn/new_content.asp?xw_id=5423
山寨文刊登-----洛克維爾律所網連結及截圖:
http://www.wenglifo.com/nd.jsp?id=14#_jcp=1
兩篇文章經比對:洛克維爾律所網原文照抄美國法律聯營網刊登原文,律所名稱用洛克維爾律師事務所代替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刪掉律師介紹段落,文末沒有注明作者、文章來源及出處,誤導讀者。
除以上這篇之外,截止2020年5月28日,洛克維爾律所如法炮製,抄襲美國法律聯營網原創文章共計5篇。
其他被抄襲文章標題:
《【恭喜】EB-1A傑出人才移民面談順利通過!》
《【成功案例】EB-3職業移民一年全家獲綠卡》
《【成功案例】6萬投資清潔公司獲E-2簽證》
《數位通信傳媒博士申請EB-2 NIW 國家利益豁免成功》
《EB-1A特殊領域傑出人才移民攻略》
翁莉家族辦公室(Weng Li Family Office)簡介如下:
翁莉家族辦公室(Weng Li Family Office)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註冊資訊如下:
美國法律聯營網在此呼籲:如果曾因誤信山寨文而選用翁莉商務諮詢(武漢)有限公司/美國馬里蘭州洛克維爾律所(Rockville
Law Group)的服務被耽誤、或蒙受損失的客戶,請您和我們聯繫,同時將相關情況發送至customer@uslawchina.com,我們的中美律師團隊將給予協助。
美國法律聯營網將陸續把抄襲本網站所刊原創文章的公司或網站公佈,避免讀者被不實資訊所迷惑或誤導,也保護原創律師團隊的心血不被濫用。
Frank Tsang臧煜卓
美國法律聯營網 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