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國務院3月公佈的資料,USLawChina將2015財政年度(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美國應聘移民(EB-1~EB-3)和投資移民(EB-5)類的發放資料(包括移民簽證和調整身份)整理如下:
發放的移民簽證數據:
地區 |
EB-1傑出人才/教授/跨國公司經理 |
EB-2高學歷人才/NIW |
EB-3專業/技術人才 |
EW-3非技術勞工 |
EB-5投資移民 |
中國 大陸出生 |
393 |
39 |
502 |
440 |
7616 |
臺灣出生 |
15 |
40 |
28 |
0 |
124 |
香港出生 |
1 |
4 |
12 |
8 |
30 |
發放的移民簽證+調整身份總數據:
地區 |
EB-1傑出人才/教授/跨國公司經理 |
EB-2高學歷人才/NIW |
EB-3專業/技術人才 |
EW-3非技術勞工 |
EB-5投資移民 |
中國 大陸出生 |
6239 |
4202 |
2770 |
441 |
8156 |
臺灣出生 |
197 |
1533 |
310 |
1 |
139 |
香港出生 |
106 |
234 |
133 |
8 |
37 |
由此可見,美國應聘移民的申請人是以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為主,由於應聘移民通常需要美國雇主,對學歷、語言都有要求,所以在美國境內留學、工作的優秀外籍人士較容易通過此方式獲得綠卡;而境外申請人因難以接觸到美國公司而較難以應聘的方式移民美國。
美國投資移民的申請人以移民簽證為主,投資人多在美國境外,申請人只需投資一定款項(目前仍為$50萬美元)符合基本條件即可全家獲綠卡。EB-5因投資門檻低,對申請人沒有學歷、語言、年齡等要求,近年來受到中國申請人的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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