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美國移民法,不難看出,絕大部份能夠移民美國的人不外乎“有人”——通過親屬移民,“有才”——通過職業移民,或“有財”——通過投資移民。其中,EB-2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是擁有高學位(碩士或博士)或有學士學位加上五年經驗的外籍人士根據移民法關於國家利益豁免的條款而無需經過勞工部的勞工證程序,直接向移民局提交申請,證明其移民美國將有益於美國的國家利益。USLawChina將在本文中詳細介紹NIW移民的申請資格、流程、需要的材料等內容。
一、優勢特點
1.
一般情況下,申請職業移民都需要找到一個願意提供永久工作機會的美國雇主,而國家利益豁免與EB-1A特殊領域傑出人才一樣,不一定需要有美國雇主提供工作職位,
可自行申請;
2. 即便是由雇主也無須向勞工部申請永久勞工證(PERM),省時省錢,也不必擔心與同等條件的美國勞工競爭而陷入申請被拒的險境;
3. 在與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相同的工作領域內,可隨意變更雇主,而需要申請PERM的職業移民類別,如果在遞交申請的過程中離職或換雇主,那麼原本的申請便完全無效了。
4.
不影響同時遞交其他類別的移民申請,例如EB-1類別,參見USLawChina網上律師服務“EB-1、EB-2(NIW)同時申請”
二、 申請資格
由於國家利益豁免屬於職業移民第二優先中的特別類,所以申請人必須符合EB-2“具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s)”或“特殊能力專業人士(Exceptional Ability Aliens)”資格,並且達到國家利益豁免的標準:
1.
具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
移民法分類為EB-2A,一般是指碩士或博士,或相當於高等學歷者(學士加五年工作經驗)。高等學歷是指具有美國碩士以上學位或外國同等學歷(USLawChina學歷經歷的評估撰寫及認證服務)。學士學位加上在此專業領域的五年工作經驗,將視為等同於碩士學位。所謂的學歷,並不僅限制於由某個單一教育機構所授予的單一學位。可以解釋為於多家院校修讀的多種課程加起來的相同資格
。(相關判例《EB-2職位對主修專業無要求,最終也獲准》)移民局規定學士學位加上五年專業工作經驗可被認定相當於碩士學位。所謂的5年工作經驗,可以在美國境內或境外累積計算。但如果要這樣計算的話,一定要在獲得學士學位後獲得的經驗。另外如果雇主要求該職位需要碩士學位,則不能用學士學位加五年工作經驗代替。
2.
特殊能力專業人士
移民法分類為EB-2B,即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運動方面擁有特別能力,會在全國經濟、文化、或教育上對美國有幫助的優秀專業人才。特別能力是指擁有明顯超出一般該領域同仁的學歷以及專業經驗的能力。同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中的特殊領域傑出人才相比,這一類人不僅領域範圍更小,同時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聲上一般也最多具備全國性聲譽。移民局要求受益人必須至少提出下面所列6項中的其中3項證明自己的特別能力:
(1). 官方學術記錄,證明受益人曾獲得該專業領域的大學、學院或其他進修機構所頒發的學位、文憑或類似獎項;
(2). 目前或先前雇主的證明書,證明受益人在其申請的職位領域內具有10年以上的全職工作經驗;
(3). 職業執照或證書,證明受益人有從業資格;
(4). 與同領域的其他人相比,受益人享有高薪酬勞;
(5). 證明為某專業協會的會員;
(6). 由同行、政府單位或專業、商業協會出具證明,認同受益人在所屬行業或領域的成就和重大貢獻。
申請人無須兼備“具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和“特殊能力專業人士”,兩者居其一即可。在校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後研究人員以及具有碩士(包括在美國以外拿到的學位)或碩士以上文憑的學者和研究人員,特別是所學專業是醫學、醫藥、材料、生物、化學、物理、電子工程、機械工程、環境工程、土木工程、能源、電力、通訊、地質,以及許多跨傳統專業的新興專業人士,很可能符合條件。
3. 國家利益豁免的標準
關于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現行法律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規則。但是移民局在一系列上訴裁決中,列舉以下因素衡量一個外國人是否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1). 促進美國的經濟;
(2). 改善衛生健康;
(3). 改善美國工人工作工資條件;
(4). 改善窮人、老人和兒童住房條件;
(5). 改善環境資源;
(6). 改善工人、兒童訓練教育條件;
(7). 如果申請人是美國聯邦政府的雇員,政府機構出面也可以申請豁免。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在符合行業內持高學歷或特殊能力專業人士資格方面都沒什麼問題,關鍵在於是否符合國家利益豁免,從而無需有雇主提供職位,豁免申請PERM程序,申請成功與否的關鍵在于申請人能否證明以下三點:
1. 申請人所從事的工作或研究屬於“實質的內在價值”(Intrinsic Merit)範疇;
2. 申請人所從事的工作對美國的貢獻是“全國範圍的”(National in Scope),而不是地方性的;
3. 須證明申請人將對“國家利益”作出的貢獻遠遠超過現有具備同等最低條件的美國工作者;
值得注意的是,移民官並非根據某一研究領域的整體重要性,來判定是否批准國家利益豁免,而是根據外籍人士本身的價值來判定。
相關判例《納米技術博士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上訴成功》
二、
辦理流程與時間
1.
向移民局遞交I-140職業移民申請,平均審理時間因審理中心而異,且每個月可能有變化,目前為4~7個月左右,詳情請點擊我們網站每個月15日左右公佈的最新移民局審理進度表查閱;
2. 移民局批准I-140申請、配額排期排到後,
(1).
如果是在美國境內,那麼憑I-797批准函向移民局服務中心申請I-485調整身份申請;調整身份申請獲得批准之後,審核中心將批准函寄給申請人,並通知制卡中心
(2). 如果是在美國境外,那麼案件轉到NVC(國家簽證中心)由該中心寄發包裹3及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文件,NVC-使領館程序,中國大陸與別不同:
① 中國大陸:NVC完成預審,將案件轉到廣州領事館,領事館在背景調查後,寄出包裹四
② 其他國家/地區:NVC在背景調查後,寄出包裹四,NVC將案件轉到指定的美國駐海外使領館
外籍人士按照要求體檢、完成包裹四,使領館面談通過,獲得移民簽證,6個月內前往美國
說明:EB-2移民每年有40,000個名額,加上第一優先中沒有用完的名額,需要等待配額排期,目前,中國大陸受益人的配額排期約為兩年左右,詳情請點擊我們網站每個月10日左右上傳的最新移民配額排期進度表,如果您
急著赴美工作,您可以考慮先以H-1B工作簽證赴美,再申請EB-2職業移民,一般情況下,符合EB-2之職業移民申請的要求的受益人,都符合H-1B工作簽證的要求。)
3. 外籍人士獲得綠卡。
三、 EB-2簽證申請的文件材料
1.
移民局手續
(1). 美國雇主(如果有)
公司申請信函、營業執照、提供職位證明信、公司的組織結構圖、計畫書、公司營業場所的照片、購房或租房合約、聯邦報稅單等
(2). 外籍人士
個人申請信函(無雇主)、護照、個人履歷表、畢業證書、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獲獎證明、需要傑出成就的國際級組織會員證明、突出貢獻證明、專業著述證明、參展證明、在享有盛譽的組織或機構擔任重要職位或起關鍵作用證明、薪水證明、推薦信、工作計畫書、專業執照、培訓證書等
2. 使領館手續
移民局批准通知、遞交給移民局的申請資料、個人學歷/經歷證明等。
NIW申請具體所需的文件材料請查詢USLawChina網上律師服務EB-2國家利益豁免(NIW)移民的“申請材料”欄
。
以上是對EB-2國家利益豁免(NIW)移民的一般介紹,如需具體評估美國雇主和/或外籍人士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如何填寫申請表格/準備申請文件材料等,請參考我們USLawChina專業操作指南《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操作指南》、《職業移民領事館面談操作指南》、《職業移民調整身份操作指南》或選擇USLawChina網上律師服務EB-2國家利益豁免(NIW)移民/付費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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