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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周內去過中國拒入美國,哪些人可豁免?
流覽次數:3157    添加時間:2020/2/3    來源:美國新聞


美國總統川普1月31日簽署命令,拒絕在抵達美國前14天曾到過中國的外國人士入境,但排除適用綠卡持有者(合法永久居民)及部分外國人士。

去年源於武漢的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已迅速蔓延到全球二十多個國家及地區。由於這個新病毒仍存在許多未知數,包括潛伏期、傳染力、傳播速度、無症狀感染的程度、檢測的準確度,以及嚴重性等等,目前各國多半採取阻斷新病毒進入的管道。截至週六,全球已有六十多家航空公司暫停來往中國的航線,部分國家限制近期去過中國的旅客入境。

週五,美國川普政府宣佈“公共衛生緊急狀態”,同時發佈移民及非移民禁止入境的命令,並定於美東時間2月2日下午5點正式生效。

該命令說,2019財年期間(2018年10月1日到2019年9月30日),平均每天從中國大陸通過直接和間接航班抵達美國的旅客超過1.4萬人。為保護美國境內人士免受新型武漢肺炎的威脅,川普總統決定採取行動,拒絕抵達美國前14天去過中國(香港及澳門地區不在此限)的外國人士進入美國。

此外,美國將採取一切必要和適當措施進行篩查及隔離被允許進入美國的人士。

依該命令,外國人士在入境前14天內曾去過中國(香港和澳門特別自治區除外),將被拒絕入境,但下列人士除外:

1. 美國的合法永久居民(即持有綠卡者);

2. 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外籍配偶;

3. 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但前提是該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未婚且年齡在21歲以下;

4. 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兄弟姐妹,但前提是未婚且未滿21歲;

5. 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孩子(包括收養的孩子)或監護人,或者是持IR-或IH-4簽證進入美國的准收養人;

6. 任何應美國政府邀請來美,目的在於遏止或減輕新型冦狀病毒的外國人;

7. 航空班機或海上輪船的機組人員;

8. 尋求入境或過境美國的外國政府官員或該官員的直系親屬(持A-1、A-2、C-2、C-3、G-1、G-2、G-3、G-4、NATO-1至NATO-4或NATO-6等簽證);

9. 經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主任或其指定官員認定,其入境不會構成重大危險的引入或傳播病毒的外國人;

10. 根據國務卿、國土安全部首長、總檢察長的推薦,其入境將進一步促進美國重要執法目標的任何外國人;

11. 國務卿及國土安全部確定符合國家利益的任何外國人。

12. 上述臨時移民及非移民入境禁令不會影響尋求政治庇護者以及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所發佈的法規應予保護的外籍人士。

國務卿、交通運輸部部長和國土安全部部長應確保任何受本命令約束的外國人均不得登上前往美國的飛機。

外國人士若涉嫌欺詐或故意虛假陳述等方式非法入境美國,將會被列入國土安全部優先遣返的名單。

臨時禁止入境命令將持續到總統宣佈終止為止,衛生和公共服務部部長應在生效後每隔15天向總統提出是否持續、修改或終止命令的建議。


文章來源:美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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