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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入境遣返赴美簽證取消,如何重獲F-1簽證?
流覽次數:4859    添加時間:2017/7/25    來源:臧迪凱聯合律所

2014年11月美國正式對中國公民發放10年的B1/B2(商務/旅遊)簽證,方便中國公民前往美國。但是有簽證不保證入境,每次仍需經過CBP一關,有問題將無法進入美國。
 
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接到一些詢問,都是入境時被原機遣返、B1/B2簽證被取消的情況。發生這種情況,是否還有機會重新辦理簽證來美國?
 
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就最近一例入境遣返簽證取消,最終重獲F-1學生簽證入手,帶大家來瞭解一下:
 
基本情況:
申請人:吳先生,26歲,國內本科畢業後曾工作兩年,認為仍需赴美深造攻讀碩士,積極學習英文,憑藉努力最終申請到美東一所知名大學;
 
簽證&赴美記錄:2015年獲得10年的B1/B2簽證,曾短暫赴美兩次;同時擁有F-1學生簽證就讀美國的語言學校,畢業後,於2017年初再次用B1/B2簽證入美時,被CBP官員認定有移民傾向,從而被原機遣返並取消了B1/B2簽證。
 
回到國內的吳先生非常難過,自己付出了大量努力終於被學校錄取,但此時沒有任何簽證可以赴美,尤其是此次經歷之後,是否還有可能取得學生簽證?
 
吳先生網上找到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我們在詳細瞭解他的情況並分析後,認為吳先生仍有很大機會重獲F-1學生簽證赴美深造,吳先生于4月確立委託後我們積極開始前期的準備工作。
 
申請難點:
1. CBP記錄上有不少改動,有的修改內容和原記錄完全不一,出入很大,例如赴美目的、國內住址、是否有工作等問題上,看起來吳先生入境時所述內容前後顛倒、自相矛盾,對申請人很不利;
2. 吳先生持B1/B2入境只訂了單程機票,不能確定回國時間,在美國有女朋友,日常用品和衣物都在美國;
3. 吳先生隨身攜帶資料除簡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外,還有出生公證,這通常是移民所需文件
4. 吳先生在國內原供職的公司很小,且已辭職;單身,和父母生活在不同城市,回國約束力不強;
5. 吳先生需要在7月中下旬赴美,但6月下旬才收到學校的I-20,正好處於暑假高峰期不容易預約面談,萬一失敗,很難有時間重來一次。
 
成功關鍵:
1. 針對CBP記錄中對吳先生不利的內容,進行逐一的解釋,代表吳先生表達他原本想表達的內容,澄清吳先生被遣返和簽證被取消並非他有意違規,請求簽證官再給予機會;
2. 說服簽證官吳先生並無“移民傾向”,從吳先生當前的工作、將來的工作機會前景、學習的專業、國內父母家庭情況等方面強調吳先生此次深造是因國內工作需要,學成後必然回國發展;
3. 符合學生簽證的條件:從吳先生的語言能力(已從語言學校畢業考取託福)、學校錄取(東部某知名大學的碩士課程)、經濟能力(吳先生和其父母的出資完全足夠支持他的學業)、回國約束力(如第2點)
 
辦理經過和結果:
1. 時間急迫,我們抓緊時間為吳先生準備簽證資料及面談輔導,第一次預約7月初,因時間太趕來不及面談被取消;
2. 再次預約面談時排到了7月下旬,因擔心來不及學校報到,我們幫助吳先生做加急面談;
3. 最終吳先生于7月上旬在美國駐廣州領事館參加面談,面談時VO關注之前在CBP發生的問題,以及吳先生國內的工作情況;
4. 面談後領事館展開行政審查,好在審查時間不長,吳先生于7月20日收到F-1學生簽證!
 
吳先生非常開心,終於如釋重負,得以如期赴美深造。在吳先生臨行去美國前,
我們還進行了入關輔導,7月24日已順利抵達美國。
 
律師點評:
來自上海的陳婕律師,對於赴美簽證有12年經驗,從自身的簽證經歷到各類客人的不同類赴美簽證情形。如發生入境時遭遣返簽證被取消的情形,有以下幾點建議:
1. 首先應保留CBP筆錄,其中有詳細的對話記錄和移民官的判定,據此才能確定下一步是可以重新簽證,還是需要先申請豁免。如果動作迅速,在發生的30天內還可以請律師要求CBP撤銷原決定。
2. 如果無需豁免,可以像吳先生一樣重新簽證,則評估再次簽證的可能性大小,從簽證類型、赴美目的、簽證要求條件等各方面綜合考慮。這種情況通常是因為判定有移民傾向的問題,重新調整如能克服則值得重簽,如暫時條件不成熟,則建議等待時機再簽。
3. 如果需要豁免,會比重簽難度更大,之前我們有一篇文章專門介紹非移民簽證豁免《非移民豁免辦理之常見問答》,簽證被取消和被拒的豁免有很多相同之處。
 
總之,發生簽證被取消或被拒都是煩心事,萬一您遇到不要慌張,請儘快和我們聯繫。
 
*為保護客戶隱私,客戶姓名為化名。
 
【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擁有EB-1A傑出人才1天獲批、美國公司0員工L-1延期、為被拒EB-1C翻案獲綠卡等眾多成功案例,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0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英文網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網站:www.tsangslaw.cn
聯繫電話:1-800-985-1234(美國專線) / 86-138-1811-4320(中國專線)

 

作者:陳婕律師
文章來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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