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14年11月3日,美國移民局批准的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達到了596個,大量的區域中心不斷湧現,同時一些區域中心開始主動退出或被移民局撤銷,包括:
被移民局撤銷的:
Invest U.S. Regional Center (Colorado)
Hollywood Beach Regional Center LLC (Michigan)
主動退出EB-5區域中心計劃的:
Ecorntech Regional Center (Wisconsin)
Michigan Renaissance Regional Center (Michigan)
Gateway Georgia Regional Center (Georgia)
South Florida EB-5 Regional Center, LLC (Florida)
InvestAmerica EB-5, LLC (Colorado)
Kansas Bio-Fuel RC, LLC (Kansas)
South West Biofuel RC, LLC (SWBRC) (Texas, Oklahoma)
以及過去三年共撤銷的四個:
Victorville Regional Center (2011年撤銷)
El Monte Regional Center (2011年撤銷)
Lake Buena Vista RegionalCenter (2012年撤銷)
Mamtek Regional Center (2012年撤銷)
根據近年來的案例,USLawChina總結區域中心撤銷的原因主要有兩大方面:一方面移民局可以因區域中心未能遵循法律規定或違背其EB-5項目商業計畫而撤銷它們的資格。這類撤銷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因為區域中心促進經濟增長乏力,二是發現可能存在的欺詐行為。依照8CFR
Section204.6(m)(6)條例,移民局移民局有權在若干條法律要求下撤銷其所批准的區域中心資格,其中包括:
1.該區域中心未能提交所要求的資訊和文件;或
2.該區域中心無法繼續促進經濟發展,例如增加出口順差,提高區域生產力,創造就業機會,以及增加國內投資資本。
另一方面,在每年財政年底,區域中心需要向移民局遞交I-924A表格證明自已仍對美國經濟發展有促進價值。[USLawChina注釋:I-924A申請表是用於表明一個區域中心仍然具備區域中心批准資格的年度報告文件。未能及時提交I-924A將導致區域中心獲發有意終止通知書(NOIT),區域中心需要在30天內提交更多證據反對移民局的終止理由。]
區域中心主動開始退出將會成為一個新的趨勢,也是一個好的趨勢。20%的區域中心佔有80%的投資者,其餘的區域中心很多並沒有融過資,或沒有實際項目,或已陷入困境,或因審批時間過長失去興趣,或發現海外推廣和融資有困難。
USLawChina認為從移民局撤銷區域中心資格的案例中吸取到很多教訓,例如:
1.一個項目的商業和財務規劃需要本身健全,即使包含移民的特殊性。
2.項目方不應該坐享其成,而應該按照商務計畫運作和管理項目,否則區域中心資格會被移民局撤銷。
3.移民局可以從各種管道(公共,私人和內部)獲取矛盾或負面的商業和財務資訊,並依據這些資訊做出撤銷區域中心資格的決定。
4.區域中心管理者和項目開發商的資質,經驗以及歷史記錄與投資項目能否取得長成功息息相關。
5.財務規劃需要真實,甚至保守,這樣才能成功持續5-10年,從而確保區域中心通過移民局的審核。
從以上案例可以清楚看出,選擇一個合適的投資移民項目不僅需要有法律知識,也需要有對投資移民領域和移民局評審案件標準及變化的深度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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