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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移民

綠卡途徑:增資美國企業辦理L-1A+EB-1C對比EB-5RC区域中心
流覽次數:5126    添加時間:2014/6/16    來源:陳婕律師

如今,國內多數投資者選擇以投資移民的方式赴美都是為了給下一代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和教育環境。但是,隨著美國投資移民中國申請人數的持續激增,競爭也變得愈來愈激烈。現階段,美國投資移民政策隨時都可能發生變化,而變化帶來的利弊現在誰也無法準確估計。同時目前市面移民局批准區域中心達500多家,項目魚龍混雜。日前,美國國務院預測EB-5簽證排期倒退就要來臨(預計之後有2-3年的排期),一旦這種情況發生那對投資者將產生重要的影響,除此以外最令人擔憂還有美國投資移民隨行子女超齡問題。那麼有何解決的辦法可以快速拿到綠卡?

USLawChina為客戶提供以下移民途徑:客戶通過增資一家美國公司,獲得50%以上的股權,申請行政主管或高級經理(L-1A)簽證赴美任職。一年後再通過EB-1C(行政主管或高級經理)獲得綠卡。

項目推出後,不少客人來電諮詢與EB-5投資移民的比較,USLawChina撰寫此文希望可以讓大家對這兩種方式有更好的瞭解。增資美國企業辦理L-1A+EB-1C,與EB-5RC區域中心比較存在的優勢非常明顯:
 

 

增資美國企業辦理L-1A+EB-1C

EB-5 RC 區域中心

投資金額

30萬美元;
專業律師、會計師服務費用、管理費皆算入30萬投資本金內;  

50萬美元;
項目管理費、移民律師費、會計師資金來源證明費(共計約10萬)在投資本金之外;  

資金來源

無硬性規定

投資人必須提交有效證據證明資金的合法來源

投資週期

從辦理到獲得永久綠卡只需2-3年

至少6年

營運風險

沒有“At Risk”規定,由美國企業承擔營運損失的風險;
不用創造10個全職就業崗位;
美方企業自行運營和管理;

風險較大,具體表現在:
1. 移民局明顯規定投資移民必須有風險”At Risk”
2. 區域中心項目數量眾多,魚龍混雜
3. 區域中心項目通常都由管理合夥人來管理項目的運作,項目容易灌水,資金容易被挪用導致出場時資金大量流失;
4. 投資移民政策一直在調整變化
5. 有一個臨時綠卡的階段。

出場機制

不用做公司清算;
不用自行處理股份轉售;
不用和其他投資人互相影響,出場簡單

需要清算,資金被卡住,可能已大幅縮水,可能以超低價出售;
會和其他投資人互相影響

永久綠卡/臨時綠卡

L-1來美任職可在一年後申請EB-1C移民,直接拿沒有條件限制的永久綠卡。

有一個臨時綠卡的階段:
經過排期後,I-526申請獲得批准,投資人獲得的有效期為2年的臨時綠卡。
在臨時綠卡過期前90天內提交I-829去除條件式申請。如果I-829順利通過審理,投資人一家人才可以獲得永久綠卡。

報稅

L-1簽證赴美階段不需要將中國的財產資產向美國報稅。

拿臨時綠卡赴美時即刻需要將中國的財產資產向美國報稅。

辦理人數

若美國子公司在人員、資本額達到一定規模,可同時辦2-3個經理(家庭)移民

一次只能辦一個家庭


總結:總的來說,EB-1C要求投資人在中國企業這邊任職較高的職位,具備相應的經營管理能力,但EB-1C風險較小,時間上也比較短。所以能夠符合EB-1C條件的中國投資人,EB-1C相對EB-5投資RC區域中心更值得推薦。

該專案詳細服務內容、申辦資格、申辦流程、付費方式、初步意向問卷等詳情請見:
http://www.uslawchina.com/tsfw_zmhz_js.asp

如果您正在考慮移民美國並符合上述要求,希望能找到專業而有經驗的團隊為您的投資和綠卡保駕護航,歡迎和我們聯繫:
中國地區客服專線:86-21-57625925
Email: customer@uslawchina.com
QQ: 245871909
Skype: uslawchinausa


作者:陳婕律師
本文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注明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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