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知識
美國“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Wage and Hour Division (WHD)于1938年成立,當時成立的任務是為了管理和執行“公平勞動標準法案”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後來,“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又被授予了監管多項法律的職能,這些法律為美國勞工設立相關的保護法案。現在“工資與工時司”是勞工部就業標準法案的分支機搆。
法律適用
“工資與工時司”管理和執行以下法案的相關內容:
“公平勞動標準法案”(FLSA)中的最低工資、加班工資和童工條款;
“大衛斯-佩根法案”和“勞務合同法案”中對聯邦建築和服務承包者的流行工資要求。
“家庭與醫療休假法案”(FMLA)
“流動及季節性農業勞動者保護法案"(MSAWPA)
“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由代理行政官管理,在全國各個地區都設有地方辦事處。官員可進行調查活動判斷雇主有沒有依法行事。認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雇員可向“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最近的地區辦公室提起控訴。地區辦公室官員將展開調查,如果發現確實有違法行為,“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將會爭取與雇主談判,達成和解協議。
如果不能與雇主達成和解協定,雇員可以對雇主發起民事行為訴訟。勞工部長也可對違法者發起民事行為訴訟。“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負責管理雇主付清所欠雇員的工資。2003年,“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為雇員追回了$212,000,000拖欠的工資。“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處理的大多數案件都與“公平勞動標準法案”相關。“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特別立志於敦促低工資行業的雇主遵循工資與工時法,這些行業包括服裝製造、醫療護理、日間護理、餐館、門衛和臨時雇員。
守法協助
“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協助雇主特別是小型企業的雇主遵守各項勞工法律,對雇主提出的法律問題給予書面的解答,並為雇主提供各種資源,包括“對員工和小型雇主的勞工法律協助”(ELAWS)和“聯邦勞動標準法案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