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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並購投資移民 | EB-5 Pilot Program | |
出場機制 | 投資人獲得綠卡後,美國中小企業原價買回投資人持股 | 隱藏風險: 1.收益以多報少,甚至未入公司帳號; 2.先進先出,還是一起結算? 3.投資專案如何變現,價位是否合理? 4.出場手續費、律師費、交易更名費是否合理? |
投資地區 | 美國中小企業所在地 | 移民局(USCIS)批准的地區中心(Regional Center, RC)。 |
投資金額 | 美國中小企業總價值的51%-100% | 50萬美金-100萬美金投資金額交由計畫主合夥人(Promoter)按商業計畫支配運用。 |
籌備週期 | 並購已經成熟運營的美國中小企業,資金隨即投入,繼續開展業務。 | Pilot Program皆為大型投資案,開發週期通常四年以上。在投資前5年,難有盈利。 資金未能籌足,投資計畫是否按照時間表執行? |
投資週期 | 三年左右 | 五年以上 |
營運開銷 | 幾乎沒有 | 所有投資金額一次性投入,管理合夥人支領薪水、紅利。營運開銷由整體RC運作,投資人無法瞭解資金開銷的明確動向,間接承擔其他人事開銷。 |
本金風險 | 投資人有權參與決策公司日常業務,隨時掌握公司的管理和運營。投資人獲得綠卡後,美國中小企業原價買回投資人持股。 | 1.浮報開銷,整體資產縮水; 2.專案資產被“五鬼搬運法”轉移隱藏他處。 |
綠卡風險 | 綠卡申辦由從業多年的移民律師進行文件、表格及相關資料的準備和審閱、送件,使各項條件滿足移民法的要求,順利獲得綠卡。 | 可能因執行不力,造成無法通過去除條件式身份申請。 |